《港澳CEPA》今日簽署! (來源:經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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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與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香港舉行的“第十次港澳合作高層會議”期間簽署了《港澳CEPA》協議,標誌著兩地的經貿合作和發展向前跨進了一大步。

《港澳CEPA》今日簽署! (來源:經濟局)

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與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簽署《港澳CEPA》協議

港澳雙方於2015年底正式展開《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簡稱《港澳CEPA》)的磋商,2016年7月於“第九次港澳合作高層會議”上草簽了協議的主體文本。

甚麼是《港澳CEPA》?

? 它是按照世界貿易組織的原則和規定而締結的自由貿易協定,是繼2003年澳門與內地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後的第二份自由貿易協議,內容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及經濟和技術合作工作計劃等多個領域的內容;

? 以框架形式確認兩地一直以來的開放措施,以便進一步促進雙方的經貿往來,為未來區域間的經濟融合,尤其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城市融合方面,締造有利的環境;

?相關的開放措施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港澳CEPA》協議主要內容

1.貨物貿易

基於港澳兩地均為自由港,對進口貨物實施零關稅,故雙方承諾對進口自另一方的貨物繼續實施零關稅,減少非關稅貿易壁壘,及不採取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

2.服務貿易

為促進服務貿易自由化,雙方訂立各自向對方開放的服務貿易承諾減讓表,尋求達至服務貿易的高度開放,在廣泛的服務領域作出實質和超越雙方在世貿組織的現行承諾。

3.訂立經濟和技術合作工作計劃

雙方同意在海關程序及貿易便利化、技術性貿易壁壘、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知識產權及法律法規透明度方面加強合作與交流。

4.建立聯合指導委員會

雙方為有效執行文本而制定了法律和制度安排,成立由雙方代表組成的聯合指導委員會,負責監督有關工作並處理與協議實施有關事宜。

為了讓本澳中小企了解更多《港澳CEPA》相關的開放措施,經濟局未來將為業界以及行業協會舉辦《港澳CEPA》推介會,大家密切留意經濟局的微信號啦~

《港澳CEPA》今日簽署! (來源:經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