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突发!这种房子,将要 封闭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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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楼市爆出大消息!限价房将实行封闭运作模式!


据天津日报的报道,限价房将按照分组摇号、封闭运作的方式操作:


重磅突发!这种房子,将要  封闭运作  !


(注: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根据天津日报的报道,天津是限价房新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炒作,保障自住,保障困难!


具体而言主要有三个重要措施:


第一、保困难,优先摇


《通知》规定,无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可以优先分组摇号;单人户只可购买一居室户型,2人及以上家庭可购买任意户型。限价房项目销售时,首先对申请购买一居室户型、其他户型的家庭分别登记,然后按照无房且3人以上、无房或3人以上、其他家庭的顺序分组摇号,确定入围家庭和选房顺序,合理分配房源。


第二、防炒卖,严格审


按照《通知》规定,从申请到项目登记、摇号、签订合同,各个环节都要通过管理系统对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住房情况进行复核,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需要注销购房资格或重新申请。


第三、限转让,要回购


《通知》中明确了对于今后新核发销售许可证的限价房项目,在现有的购买5年后方可转让的时间限制基础上,必须通过以下两个渠道进行转让:一是转让给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二是由政府指定的公司回购,回购的限价房仍然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现循环使用,封闭运作。


上述三个措施,前面两个主要是从购房,从入口的角度进行审核和筛选,尽最大可能保证中低收入家庭能够获得属于自己的住房,防止限价房落入旁人之手,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无效配置。


而后一个措施——限转让,要回购,则是从卖房,从“出口”的角度,进行管控,而这一点也是本次限价房新政的特殊和引人瞩目的地方。


一般来说,根据已经推出限价房的城市,比如北京、广州等地。在限价房限制期满(一般是五年)之后,如果要出售的话,是需要补偿一定的差价。


具体城市有具体的办法。


以广州为例,在购买限价房的时候,其购入价格是按照同一区域、同一地段的同类型商品住宅市场价格70%的标准制定。因而在公开出让的时候,需要补偿楼面地价的30%。


而北京则是需要上缴35%增值收益,如果家庭拥有的限价房并不是唯一住房,那么还需要额外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限价房从权利义务的角度来说,和普通商品房并无二致,都是完全产权住房,因而在广州、北京等地的限价房在熬过5年限制期限(厦门是8年),且补偿了差价以后,最终结果是完成了限价房向商品房的无缝转换。


可以说就性质而言,限价房是一个临时的过度媒介,延长了商品房的转手期限,最终的归属仍然是普通商品房。


而天津最近出台的新政,其实等于是扭转了限价房的最终归属地,让限价房的性质有了变化,让目的更加纯粹。


先说性质,天津的限价房当然仍然是具备完全产权的,但是这种产权是应该说更强调使用的意义,而不是交易买卖的意义,因为限价房向普通商品房转换的目的被阻断了,购置限价房的人们只能拿来住,无法拿来炒。


再说目的,限价房的目的,和共有产权类似,都是满足非一般商品房购置人群的需求,在他们没有完全的经济条件的时候,购入自己的房产。


这个目的在此前有一个期限一般是5年,但在天津新政之后,其实5年的期限基本上已经消失了,因为,住满5年如果想出手的话,只能卖给政府和其他符合限价房购置的家庭,这等于是限价房之间的传递,而不是限价房向商品房的转换。


尽管新政里面没有具体的出售价格,但可以想象,限价房之间的传递,应该仍然是按照限价房体系内的价格进行交易,很可能仍然按照出售时,低于同类商品房价格的20%到25%等比例进行交易(甚至如果为了避免限价房的获益,那么完全最初的购置价格也不是不可能)。


在限价房体系内交易,而不存在向商品房市场的转换,和后续的买卖,其实减少了套利的空间,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炒作,对抑制房价也有好处。


细细想来,其实天津版的“封闭限价房”可能是借鉴了共有产权房的出售条件。


根据北京方面,对于共有产权住房取得不动产证满5年后出售的相关解释:


出售价格可以按照市场价格,但出售的对象也是只能是两个:


(一)购房人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转让申请,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二)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所以,北京的共有产权房和天津的限价房,在出售上可谓异曲同工,都最确保房产目的性不变。


由此,我们可以对于租购并举确立之后,房产供应体系做出一个梳理。租购并举,并不是单纯的租房和单纯的商品房买卖,而是存在一个过渡的形式。


北京的共有产权和天津的限价房其实都算是租和一般意义上买的过度阶段。


这种有大租赁、过度形式、一般商品房三位一体组成的住房供应体系,应该说能够满足不同家庭条件、不同家庭状况的不同需求。


没条件的年轻人,从租房开始;有了家庭,收入相对房价低的,可以从共有产权和限价房拥有住房;最后,拥有足够经济条件了,在想着转换到一般的商品房。


当然这种需求上的对应性,并不是说就杜绝的对于房产的投资需求,只是把投资和居住需求分的更开,从资源配置方面倾斜于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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