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运管处受贿案:科级干部被查 牵出3名处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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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南宁市运管处系列受贿案幕后曝光:





科级干部被查,牵出三名处级官员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蒋文跃)“从几十万元的行贿线索,突破出近六百万元的巨额系列行贿案,办完后发现,值得反思的地方很多。”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到辖区院校为教职工做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课,特意将南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系列受贿案作为典型案例加以剖析。3名处级官员被判刑的系列案,是如何进入侦查人员视线的?11月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办案人员。





犯罪事实:





逐月收取贿赂545万元





据了解,该系列案的“主角”是南宁市运管处原主任李飞文、南宁市邕江大堤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原副调研员潘军及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莫兰东。三人案发前均为副处级干部,在一起共事过,又都因为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目前三件受贿案经过二审程序已经审结。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7年,莫兰东在担任南宁市运管处主任期间,与时任运管处分管出租车监管科党总支书记的潘军、时任运管处出租车监管科科长的李飞文经事先商谋,共同以开会、下文形式,帮助广西综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综讯公司)从实际中标单位桂林综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取得南宁市出租汽车GPS监控调度管理系统项目的建设权、违规帮助广西综讯公司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并在GPS项目的建立和推广中给予该公司帮助。





根据事前约定,2008年1月至2014年2月期间,由李飞文经手,李飞文、潘军、莫兰东三人,以逐月收取的形式共同收受广西综讯公司负责人宋某、刘某(二人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总计545万元,其中李飞文分得271万元、潘军分得120万元、莫兰东分得154万元。





李飞文还存在个人犯罪行为。2013年至2014年,李飞文担任运管处主任期间,多次收受道路监管系统建设方给予的贿赂款54万元。另查明,李飞文、潘军归案后退出部分赃款。





根据三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态度,一审法院于2016年10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李飞文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判处潘军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判处莫兰东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四十万元。





三人均提出上诉。自治区高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侦办细节:





搜查“大动干戈”为造势





南宁市运管处系列受贿案,由南宁市检察院与西乡塘区检察院两级反贪局成立专案组联合侦办。





办案人员对记者介绍,该系列案为西乡塘区检察院反贪局追查将近一年的线索引发而出。2014年年初,研判时机成熟后,一举将南宁市运管处副主任韦龙光、货运科科长郭法秋、驾培科科长冯军义、副科长陈朝远等5人拿下,5人被查明在引入驾考系统工作中收取“回扣”。





据举报线索反映,当时涉案的只有郭法秋一名科级干部,经侦查人员突破向郭法秋行贿的吴某(另案处理)后,掌握了时任南宁市运管处主任李飞文受贿的线索,当时的涉案金额只有几十万元。李飞文到案后向办案人员供述,除其个人受贿事实外,自己与南宁市运管处潘军、莫兰东等人还涉嫌在出租车GPS监控调度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和推广过程中,收受广西综讯公司负责人给予的巨额贿赂问题。专案组于是制定一个层层推进的行动方案。





他们先将关键行贿人、广西综讯公司的刘某控制。为将刘某被检察机关带走的消息传出去,专案组做足功夫:当着刘亲朋的面将人带走,并组织人手到市运管处办公楼6楼的广西综讯公司的办公室“大动干戈”进行搜查。经过几番较量,刘某低头认罪,不仅承认了因驾驶员培训计时系统向南宁市运管处驾培科相关人员行贿的事实,还如实交代了在广西综讯公司建设、推广出租车GPS监控调度管理系统项目过程中给予李飞文等三人贿赂的事实。





刘某被突破以后,专案组人员到南宁市邕江大堤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带走潘军。潘军被抓走的消息,一时间在南宁市交通系统传得沸沸扬扬。很快,莫兰东来到市检察院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