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四类高污染燃料在成都这些区域禁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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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史晓露)成都拟扩大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范围,生产和生活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等四类高污染燃料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用。11月21日,成都市政府网站公开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扩大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从11月21日至12月2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禁燃区包括哪些范围?





根据《通告》,成都市中心城区禁燃区的范围拟调整扩大到9个区及龙泉驿、青白江、双流区、天府新区的部分区域。





具体包括: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高新区(西区和南区)全域。





(二)龙泉驿区:东起沿山路、车城大道以西,南至龙华路,北至城南高速以南,西至龙泉驿区界辖区。





(三)青白江区:大弯街道办、红阳街道办、弥牟镇、大同镇、城厢镇、祥福镇、龙王镇、姚渡镇、人和乡、清泉镇(廖家场社区、快乐村、花园村、五爱村、太平村、友好村、红岩村、北宁村、牌坊村、秧田村、五桂村、红星村、永顺村、西平村、龙洞村、金龙村)、福洪镇(民主村、进步村、杏花村、字库村、胜利村、团结村、拦冲村、先锋村)辖区。





(四)双流区:牧华路以北;双楠大道和五环路双流区段内以东。以及黄龙溪风景名胜区(黄龙溪境内锦江和鹿溪河域内北至古佛洞,东至大佛寺以东河心岛,西至锦江西岸,南至黄龙溪古镇区域与彭山区交界)。





(五)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万安街道办(场镇社区、和韵社区、佳苑社区、城南坡社区)、正兴街道办(大安社区、苏码头社区、钓鱼嘴社区)、兴隆街道办场镇社区、新兴街道办(新兴场社区、小桥村、庙山村)、永兴街道办永兴场社区、煎茶街道办煎茶溪社区、籍田街道办(回江社区、蔡堰社区)、太平街道办(太平场社区、新城社区)、三星街道办场镇社区、合江街道办(罗家坡社区、龙井村)、白沙街道办白沙场社区、大林街道办场镇社区、成都科学城、秦皇寺中央商务区辖区。





哪些燃料禁止燃用?





根据《通告》,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组合为《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第Ⅲ类,具体包括4种:





(一)煤炭及其制品。包括生产和生活使用的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和油类等常规燃料。





(二)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根据《通告》,自《通告》实施之日起,禁燃区内拟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而在《通告》实施前已建成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拆除,或改用天然气(管道、压缩、液化)、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