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员:加房产税,然后中国下一步税改也是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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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来源 金羊毛工作坊综合凤凰财经
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特朗普税改方案,尽管税改方案仍然有不确定性,但税改已经成为屡战屡败的特朗普执政第二年最有可能获得的巨大突破。
一石激起千层浪。尽管川普税改已在预期,但税负问题的讨论,每一次都有巨大的共振,2017年从曹德旺去美国办厂,中国税负已经比美国高,世界工厂制造业成本已然不再的担忧已经席卷国内。
2017年,美国加息+减税+财政刺激计划多管齐下之下,中国又该如何面对?
12月3日,凤凰峰会上,中国两位财政部官员回应了这个担忧——
财科院院长刘尚希的观点更为技术化,但也较为客观中肯——中国的税制跟美国的税制不一样,美国是以直接税为主,我国以间接税为主。所以美国降企业所得税,我们则应在间接税上做预案,尤其是增值税是最大的一个税种,营改增后,现在增值率的税率档次比较多,下一步可考虑在减并增值税的税率方面做一些调整。通过减并税率的改革所产生的影响,可能在所得税上面改革所产生的影响还要大。
除了企业税负,还有直接税改革中牵涉到的个人税负问题,房产税和个税延宕多年,2018年应该要有答案了——
财政部官员:中国下一步税改大方向也是减税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12月3日在凤凰网财经峰会上表示,尽管美国通过税改法案,将企业所得税从35%降至20%,但对中国来说,这几年也一直在降税,最典型的就是营改增,目前减税规模超一万多亿元。下一步,企业所得税还在进行改革,个人所得税业正在改革,并且这些方面的改革肯定包含着减税的因素。
刘尚希说,下一步中国的税改肯定是一个减税的改革,是为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绝对性作用,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形成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刘尚希称,中国的税制跟美国的税制不一样,美国是以直接税为主,我国以间接税为主。所以美国降企业所得税,我们则应在间接税上做预案,尤其是增值税是最大的一个税种,营改增后,现在增值率的税率档次比较多,下一步可考虑在减并增值税的税率方面做一些调整。通过减并税率的改革所产生的影响,可能在所得税上面改革所产生的影响还要大。
在个人税收方面,刘尚希表示,像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房产税的改革,可能是有的做减法、有的做加法,但当然做加法可能不是主要的,更多的还是要促进税负的公平。税负的公平有两层含义,一个是市场层面,税负的公平有利于公平竞争;再一个社会层面,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当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也对特朗普税改做了回应——
主持人在开幕词第一个问题就是美国的税收政策调整,确实12月1号,大家知道美国参议院通宵达旦的讨论,最后实际上是在我们北京时间的12月2号的下午3点,也就是美国时间12月2号凌晨2点钟左右,他最后通过了参议院关于美国税改的法案,参议院版本51票对49票通过,因为此前美国众议院已经通过了众议院版本的税改法案。
现在关键是两院,参众两院的版本要合并。参议院和众议院的版本有一些区别,特别明显的区别就在实施的期限。参议院的版本实施税改法案的期限是2019年,而众议院是2018年,这是有一年的差距。这个双方的分歧如何弥合,是对形成参众两院共同的版本,并提交特朗普总统批准的一个前提因素。
但是,总的看,他这个方案通过还需要有继续的博弈,但是大的不确定性已经消除。这样他对美国的税收中性的影响,现在双方参众两院基本已经达成共识,也就是未来10年对美国赤字的增加,
不计算经济增长带来收益部分,单纯从减税到1.4万亿到1.5万亿美元这个水平,不考虑经济增长带来的税收收入的增加,单纯减税对税收中性产生幅度的影响。
下一步对美国竞争力提高积极方面的影响是多少,对美国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是多少,对美国工人工资的影响是多少,确实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因为全球经济是紧密融合,特别是最主要的,最大的经济体它的税收政策的调整是对他自身美国经济,无疑有着重大的影响,
他的外溢性影响确实不可忽视,这个我们要从积极应对的方面,来共同提高劳动生产力,共同提高竞争力,共同造福于工人和人民这个角度来进行政策的探讨。
所以G20在习近平主席组织杭州峰会,就通过了一条重要的政策内容,就是加强国际税收政策的协调。“
在杭州峰会以后,我想G20是一个共识。明年阿根廷主持G20峰会,大家都同意把国际税收政策的协调也作为一个G20重要的议题内容。当然还包括数字经济税收等等方面,这个在税收政策方面,我想是宏观经济国际政策协调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刘尚希:房地产税如果按省征收 没有哪个地方会收很高
日前,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撰文表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同时,文章还提到
日前,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撰文表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同时,文章还提到适当增加地方税种,形成以共享税为主、专享税为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体系。税制改革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那么,下一步房地产税如何推进?个税如何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权如何划分?
凤凰网财经专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对此一一解读。刘尚希将出席凤凰网财经峰会“十九大后的新增长周期”分论坛,敬请关注。
房地产税应该是中央立法,充分授权
凤凰网财经:财政部部长肖捷日前撰文表示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您怎么看这部分表述?
刘尚希:肖部长的表述对房地产税改革进行了大致描绘勾画,最终结果如何还要看全国人大立法。社会各方面都在探讨房地产税,各种因素都会影响房地产税的立法,肖部长的表述具有权威性。
但房地产税很复杂,现在还没有到铁板钉钉程度,目前还只是一种预期。不过,肖部长文章里透露了几层意思:
第一,房地产税和其它税的关联性,比如房产税是持有环节的税,交易环节的税可能适当进行调整联动改革。
第二,按评估值来征收。
一般来说,房地产税通常是按评估值征收,很少按面积征收。但到底怎么评估,谁来评估,评估周期、基准怎么确定,有待进一步明确。房地产税作为一个地方税种,不同的区域评估肯定不一样,可能让地方选择适当的评估模式、方法、基准,税率也可以由地方选择,像资源税一样。所以,房地产税不会是全国各个地方完全一样,应该是在中央统一立法的框架下,让各个地方能有空间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税率、税基以及征收具体办法。这就是肖部长在解读十九大报告里提到的充分授权,下放一部分税权给地方,包括房地产税在内。如果考虑这一层因素,房地产税的立法也有可能是框架性的立法,它不会很细。在框架性立法基础上,由地方依据中央统一的房地产税法具体化,让地方在房地产税这个税种上有更多自主权。
凤凰网财经:那目前,立法进展如何?有没有达成统一的意见?
刘尚希:立法现在到什么程度,我也不太清楚。它涉及到大家对房地产税的认识,以及房地产税与其他税种的联动。房地产税出台,其它税种可能要相对调整,比如交易环节税种是保留还是取消。中国这么大,各个地方差距也比较大,对不同地方影响也不一样,给不同地方带来的财政收入也不一样,不能孤立地把这个税种推出来,要统筹考虑地方税问题。同时,房地产税立法的进展还要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设方面,房地产税既有房也有地的问题。
我国土地所有制有两类,土地涉及到使用权,法律上怎么说清楚。此外,还涉及到纳税人,比如城乡全覆盖还是只针对城市征收、小产权房如何处理等。比如还有城中村,变成城区后,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其市价跟周边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市价几乎没什么区别,这一类怎么涵盖?两种土地所有制下的房子性质完全不一样,所以,这些都要考虑清楚。
凤凰网财经:那目前可能哪部分分歧最大?
刘尚希:这些问题都有不同的认识。比如两种土地所有制,立一个统一的房地产税法,怎么都涵盖进去?再比如在北京二环内,一套小房子也是很值钱的,可能一平米十来万,但是住房拥有者不一定有收入,按评估值来征收,即使税率定很低,可能也交不起,那么又怎么免征、优惠?十九大报告提民生福祉是根本目的,房地产税虽小,但对经济、社会、民生和公平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小税种,大问题。所以,一定要考虑好方方面面的问题。
凤凰网财经:这么复杂的话,能很快或者三至五年推出吗?
刘尚希:那得看这些问题研究到什么程度了,要研究清楚了就快,要没研究清楚就慢。
凤凰网财经:国外有没有比较好的经验可以参考?
刘尚希:没有可以照搬的东西。法治环境不一样,起步基础不一样,老百姓的认识不一样,这个尤为重要。另外,我们国家各个地区发展不平衡,国外房地产税多数交给地方政府主导,而我们是中央统一立法,在这种情况下怎么照顾各个地方差异,这些都是难题,需要探索创新。
凤凰网财经:很多老百姓理解征收房地产税是为了打压房价,征了房地产税,房价就会降,这里面存在误读,一些专家后来澄清,房地产税是作为地方税种增加税收的逻辑来制定的。您怎么看?
刘尚希:作为地方税收来说,各地差异很大,对有的地方来说,比如深圳,如果征房地产税,税收会大大增加,但是它恰恰不靠房地产税来增加财政收入。而一些真正税源不足的地方,即使征收房地产税,也不会带来多少收入,从实际结果来看,是有悖论的。
凤凰网财经:那征收总得有一个理由,为什么征收?
刘尚希:总得有理由,就是作为财产保有环节,这个税种对住宅而言是缺失的。从税制完善角度看,对财产保有环节征税,这个理由说得通,但也并非是非正不可,还得看具体条件。作为一个地方的税种,它比较稳定,税基不易流动,从税基稳定性来看适合于成为一个地方税种,有些地方发展起来了,税收就增加了,而对一些欠发达地方来讲,只能说是一个有增长潜力的税种,不可能是一开征立马能解决地方多少收入,实际解决不了多少问题。
凤凰网财经:可能更多目的在于建立现代税收体系的一个必要环节,是吗?
刘尚希:对,完善税收制度。针对财产征税是有必要的,这个对调节贫富差距还是有一定作用,但是这个功能是理论上的,实际作用涉及到税制怎么去设计,怎么去征收,这些都很复杂,并非有人想象的那样简单。税收调节贫富差距,它也是双刃剑,如果说税制设计科学,与征收能力匹配,它能发挥正面作用,若是相反,可能产生逆调节,加大贫富差距。不要有线性思维,以为这个税种一出就能达到调节的作用,它是有很多前提条件的。前提条件不具备,可能适得其反,就像药一样,如果吃对了,叫对症下药;如果吃错了,反而招致新的病。
凤凰网财经:目前有一些观点,由于可以出让的土地变少了,过去大量靠土地财政维持地方收入的路径可能难以维继,所以要开发一个新的税种,来对冲土地出让金下滑,维持地方收入水平。
刘尚希:设想是可以的,但设想还得有可行性。另外,地方是不是非得要有一个主体税种,这在肖部长的解读文章里也提到了,未来的税收划分模式是共享税为主,专项税为辅,所以不要一根筋,非得要打造一个地方主体税种。中国发展很不平衡,各个地方主体税种都会不一样,怎么去打造?税制的全国统一性与发展的地域差异性如何结合平衡,难度是非常大的。
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税是两码事,土地出让得差不多了,要打造一个新的税种,这是一种牵强附会的关联。土地出让金是财产使用权的转让,有没有税都得转让,不能白送,而转让土地就应该按市场方式,它与市场化、城市化过程是联系在一起的。这个与房地产税没有任何关联,逻辑上八竿子打不着的事。要说有关联,也只是涉及到税基确认的问题。
可以预见,很多地方房地产税成不了一个主体税种,尤其在县域。还有在区域竞争情况下,如果地方有一点税收自主权,没有哪个地方会把本地房地产税率搞得很高,如果税很高,房子走不了,人就走了。当然,如果运用得好,房地产税可以成为调节城市人口的一个手段。
凤凰网财经:不会太高?
刘尚希:不会太高,这也得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去确立。
凤凰网财经:比如上海和重庆的试点,算成功吗?
刘尚希:重庆和上海试点很难说成功或不成功。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评判标准,它无所谓成功或不成功,无非就是通过试点来摸索一些正反方面的经验,是改革的探索。
凤凰财经:那又哪些益处?
刘尚希:益处就是试水了,针对个人家庭房产税征收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经验,即使有教训,那也是有益处的。效果跟目标联系在一起,如果目标没明确,则无所谓效果。事先没有把目标定为打造成为一个地方主体税种,而是征多少算多少,也没有说要利用它调节房价,从房价角度也未发挥作用。它只是一个试点,不要拔得太高,试点就是改革中的探索。
凤凰网财经:既然征收房地产税很难达到以上说的两种效果,而且设计过程又很复杂,除了名义上说完善税种的依据,还有什么理由来征收?
刘尚希:任何一个税种都是这样,每一个税种都会涉及到系列复杂问题,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都是如此,没有人会说征税很简单。
凤凰网财经:会不会为征税而征税?
刘尚希:国家要有税收,必须完善税制。从整个税制或者地方税体系建设来看都必须去做,不是可做可不做。要完善健全地方税体系,也要使税收尽力发挥调节公平的作用。
凤凰网财经:有观点认为,房地产税可以在困难地区先行实施。您怎么看?
刘尚希:我不知道这种观点提出的理由是什么?是筹集收入吗?不是有房子就能筹集到税收的,必须有税源,有收入,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这个地区经济不困难,仅仅财政困难,老百姓比较富,这个观点还有一点意义,通过开征房地产税可以让地方筹集到相应财政收入。如果这个地方财政经济都困难,老百姓收入也不高,这个观点就毫无价值了。
凤凰网财经:肖部长的文中还提出,科学确定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方式及比例,适当增加地方税种,形成以共享税为主、专享税为辅,共享税分享合理、专享税划分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体系。具体中央和地方税种分享模式怎么合适?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问题如何推进?
刘尚希:这个是指主要税种都由中央与地方分成,地方独有的专项收入都是一些小税种,所以现在要打破地方搞一个主体税撑起地方收入半边天的想法。现在的共享税模式具体比例可以调,增值税原来是七五、二五分成,现在调到了五五分成,所得税原来是地方六中央四,现在变成中央六地方四。具体怎么调,就要看中央与地方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情况。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清楚了,收入分享比例调整就有依据了。
个税改革应该设计得简单一点
凤凰网财经:个税改革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具体进展如何?您认为个税哪些地方亟待调整?
刘尚希:我也不清楚进展,不过方向十年前就定了,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我认为,一些分类征收的税目需要调整,比如五花八门的稿费、劳务收入等。不过舆论似乎最关注的是免征额,即俗称的起征点,这也引导政策老是调整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怎么改?首先是定位,个人所得税的存在到底是为了什么。一般有两个目标,一个是筹集财政收入,还有一个目标是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这两个目标怎么匹配取舍,是调节分配为主还是筹集收入为主,不同的认识会导致个税设计不一样,导致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也会不同。
凤凰网财经:您认为哪个顺序应该排在前面一点?
刘尚希:税收作为财政的一部分,从财政的角度来说,任何税种首先应当是要筹集收入,怎么筹集收入?公平地筹集收入、低成本筹集收入,不要让大家感觉不公,挖空心思去偷逃税避税。同时为了方便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应该越简单越好。搞得很复杂,逃税避税空间就很大,像美国个人所得税太复杂了,百分之八九十的家庭都得雇税务师替他纳税,社会成本很高。当然养活了一大批人,几十万上百万的人替纳税人来提供缴税服务,如果要培养这样一个服务产业,可以搞很复杂的个税制度,但从整个社会效率来说是不划算的,而且会导致新的不公平。
所以尽可能简单明了。简单明了是税制改革早就提出来的原则,也是全球的方向。美国早期的个税也是十几个累进级次,现在也大大简化了,只剩五级。我们原来也是九级,现在七级了。简化到极致就不是累进税而是比例税或单一税。比如俄罗斯就采用单一税率。税制大大简化后,偷逃税动机也没有了,筹集收入的功能大大强化,征税成本大大降低,但可能和一些人想法不吻合,公平、调节收入的作用可能弱化了。所以,要确定好定位,如果想要利用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只能设计得比较复杂,要考虑到不同家庭的情况,并设计各种条款,但是越复杂,漏洞越多,偷税漏税动机就越强烈,促进公平的作用也会同时弱化,甚至起反作用。
凤凰网财经:综合与分类改革似乎是把税制设计得更复杂?
刘尚希:如果过分去追求调节收入差距目标,可能会导致税制设计非常复杂,操作起来成本会非常高,实际上反而给一些人提供了偷逃税的机会。所以调节收入分配的目标是把双刃剑,它是有条件的。
提高直接税比重是一个发展水平问题
凤凰网财经:最近几年来看,间接税的改革进程还比较快,直接税改革非常慢,为什么? 刘尚希:直接税改革,比如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明确了十多年了,改起来难度很大,凡是涉及到个人都复杂,涉及到千家万户,所以敏感。
凤凰网财经:是不是因为间接税改革比较难,所以导致中国税制结构,企业税负较重,财政收入也更多靠企业纳税?
刘尚希:这是一个伪命题。假如需要收税的钱是一定的,更多从个人还是企业口袋里掏腰包是一个替换的问题。如果让个人多交税,个人纳税来自于收入,它最终会转嫁到企业那儿去,要求加工资,企业的人力成本会提高,人力成本提高,利润也变薄了,结果都是一样的。有观点认为美国企业负担轻,因为它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其实,个人所得税为主意味着工资高,所以美国企业的人力成本高,与这个是有关联的。中国企业缴纳的税多,个人缴纳的税少,但中国的人力成本比较便宜,税制若转换,就该快速提工资。
凤凰网财经:目前许多观点也认为,未来的改革方向是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
刘尚希:其实也不一定。为什么说间接税比重一定要降,直接税比重一定要升,首先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人均收入水平上去了,即使税制没发生变化,能交税的人多了,个人所得税自然会增加。比如起征点三千五,这几年居民收入增加了,起征点没调,超过三千五以上的人越来越多了,交税的人多了,直接税肯定增加,比重也上去了。所以直接税比重是与发展阶段的收入水平直接相联系的。通过改革强制性地提高个人所得税比重,就相当于抓住自己的头把自己拔起来,是不可能的事。这主要不是一个改革问题,而是一个发展水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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