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约架”写进了普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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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叔叔,您刚才的讲课太精彩了,可以请教您一个问题吗?”近日,浉河区检察院在信阳某高中上法治课,担任主讲的该院未检科副科长李振永刚讲完课,高中生小张就迫不及待来到他身旁向其咨询有关微信约架的问题。





原来,小张和他的小伙伴们因琐事与其他同学产生了矛盾,他们通过微信约架,打算用“武力”解决问题。在听李振永以案释法后,小张担心他们的约架行为可能触犯了法律,便将心中的疑惑告诉了李振永。





了解到小张他们并没有实施打架行为后,李振永耐心地告知小张:微信约架不一定是违法行为,要根据微信约架造成的后果来看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微信约架造成被害人受伤,对约架对象造成伤害,约架人的行为将构成刑事犯罪。如果犯罪人年满16周岁,即使是未成年人,也要承担法律后果。因此,未成年人在与他人产生矛盾时,切不可盲目冲动、意气用事,要学会及时沟通化解,或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





微信约架无小事。回到单位后,李振永第一时间将学生中存在微信约架现象的情况向领导汇报。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就学生此问题专门进行研讨,经讨论,决定将微信约架行为作为典型案例列入普法教育课程里。在随后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中,检察官们增加了微信约架的案例,在广大师生中产生较大反响,收到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张政李振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