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食品安全“最严罚单”37人列入黑名单禁止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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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崔逾瑜、通讯员郑玲、袁福国)7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37名严重违法犯罪者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以上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活动。





今年以来,我省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4395件,涉案货值金额3。9亿元,移送公安机关5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2人,批捕38人,吊销许可证6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32人。





各级食药监部门严格执行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司法移送之外,还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记者从这份黑名单上看到,对唐国周、肖传强等32名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人员依法作出从业禁止,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范文明、崔希瑞等5名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要从严审核,对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凡是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一律依法不予许可。此外,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聘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责任人员和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者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聘用者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