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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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合肥经开区某企业工伤员工佘某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通过几次调解,最终签下了调解书,并获得了超过其本人预期的工伤待遇赔付。近日,该员工向经开区仲裁委送来一面锦旗。





据悉,2017年,合肥经开区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近60%以上的案件通过调解结案。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劳动者来回奔波之苦,该区多措并举,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并取得了积极可喜的成就。





因历史遗留问题,区内某制造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入职初期的社会保险,导致员工的合法权益受损。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经引导,由该公司分批次为该部分员工补缴入职初期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其中部分即将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通过补缴入职初期的社会保险后,其累计缴纳的社会保险年限可满15年,退休后即可享受养老待遇。鉴于入职初期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始凭证未妥善保管,致使无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社会保险手续。该区主动作为,本着尊重历史、服务企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和双方协商一致原则,在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后,依法出具调解书,为公司员工补缴入职初期社会保险打通“最后一公里”。





在调解工作中,构建了“四位一体”调解体系。采取劳动争议调解与劳动争议仲裁“两条腿”走路,并将劳动争议调解作为仲裁的前置条件,尽量让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按照“调解为先、着重调解”原则,积极推行立案前调解、庭审前调解、庭审中调解、庭审后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体系建设,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力争使争议案件通过调解这种柔性化方式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黄寿余记者 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