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主任』【长城评论】“拒饭局护士”遭解聘,理由还是说明白好


_本文原题:【长城评论】“拒饭局护士”遭解聘 , 理由还是说明白好
●特约评论员 于立生(江苏)
【『詹主任』【长城评论】“拒饭局护士”遭解聘,理由还是说明白好】4月7日 , 离一个月的试用期结束还有8天 , 21岁的女护士小莉(化名)收到了医院领导詹主任的信息 , “这两天就可以过来找我办离职” 。 在离职时 , 詹主任向她发信息称 , “给你个忠告!做事学习可以慢 , 但是一定要领会领导并听从领导的指示去做……” 。 没有得到一个被解聘理由的小莉认为 , 自己被解聘与她此前拒绝詹主任邀请她去吃饭有关 , 并将自己的遭遇和与该主任的聊天上传网络 。
“21岁女护士因拒绝领导饭局遭解聘”事件经曝光后 , 如石击水 , 在舆论场激起广泛涟漪 , 引发强烈反响 。 而事实真相究竟如何?也如抽丝剥茧一般 , 是逐步呈现的 。

『詹主任』【长城评论】“拒饭局护士”遭解聘,理由还是说明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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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 , 4月13日 , 成都医大医院涉事的风湿科詹主任回应时还称:解聘小莉是因其学习能力不行 , 与其拒绝饭局无关 , 且饭局也是单位聚餐 , 甚至该院崔院长还表示:“领导请饭是职责” 。 但到14日 , 该院发布的调查通报显示:詹主任已被停职 。 院方表示:詹主任的约饭 , 并非单位聚餐 , 而是其下班后私下约女护士吃饭 , 且不止约过小莉 , 还约过其他两名新进女护士 , 其“言行不当……不仅是对员工 , 对整个社会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 ”
但是 , 关于小莉的被解聘 , 调查通报依然坚称:“解聘流程符合医院正常规定” , 院方并进一步解释:解聘“是经过了带他的老师 , 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评判的 。 ”
可是 , 果然如此吗?
一个基本的职场常识:试用期员工 , 通常都是待试用期满 , 由单位对其表现作出具体考评 , 再确定去留的 。 而小莉一个月的试用期未满 , 尚差8天 , 就被詹主任急吼吼地通知其办理离职 , “事出反常” , 自是不免让人怀疑其中“必有妖” 。
而对照《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来看 , 试用期内 , 用人单位本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 除非是员工出现了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8种法定的特殊情况 。 可小莉又究竟是出现了哪种符合过失性辞退的严重情况呢?
而且 , 根据上述规定 , 试用期内 , 辞退员工 , 也应当说明理由;可小莉当时问起詹主任为何自己过不了试用期 , 詹主任也是避而不答 , 压根就没给出只言半句的解释 。 只是事后称:“我向科室护士长了解到她学习能力不行 , 所以就提前解聘了 。 ”
这显然不是一句“学习能力不行”就可以解释得通的 , 涉事医院应该拿出更能让人信服的解聘理由 , 而且至于流程是否合规也有待商榷 。
如此做法 , 于小莉这样一个初入职场的女孩而言 , 显然是很不公平 , 也很不地道的 , 不仅有损小莉的声誉 , 甚至还很可能不利于她今后的职业发展 。
故而 , 当地人社部门 , 有必要依法及时履职介入 , 进行调查处理 , 矫枉纠偏 。
此外 , 詹主任的“言行不当” , 有涉事医院予以停职等惩处措施 , 而涉事医院的不当言行 , 同样当由相关部门 , 依法进行严肃匡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