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如果7天无理由变成退货前使用30天


_本文原题:如果7天无理由变成退货前使用30天

冷静期|如果7天无理由变成退货前使用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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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不爱网购的朋友 , 最担心的就是收到货不满意的问题 。
热衷网购的我通常这么劝 , 你货比三家嘛 , 多看买家秀少看卖家秀 。
最差最差 , 大部分都有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 , 不用跟卖家撕 , 直接就能退 , 也就损失个运费呗 。
但如果某宝改了条款 , 觉得你们这些买家 , 买了不到7天就要换 , 肯定是不冷静 , 没好好了解商品的好处 。 这样吧 , 改成所有的退货必须先继续使用30天 , 想清楚 , 再退货 。
有些人可能会说 , 你们这些买家就是矫情 , 又不是不让你退 , 只是让你们想清楚再退 , 有什么问题?多用30天不是更好吗?
当然有问题 , 任何自由决策的环境下 , 主体对行政指令结果的预判 , 都会影响其决策进而改变市场供求关系 。
对不起 , 说人话 。
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是:设立本规则的某宝到底认不认为我的市场行为 , 已经都是建立在『想清楚』的基础上?
它当然必须认为 , 不然它怎么敢让我买东西 。
为什么我买货的时候你认为我是想清楚的 , 而退货反而就想不清楚了呢?
不设置购买冷静期 , 却设置退货冷静期 , 有点关门打狗的味道 。
反而 , 在购买前给予试用期或试用品 , 才是常见的促销方法吧?这是因为没有使用的购买行为 , 反而是最容易不冷静的 。
试用期和试用品 , 都属于购买冷静期 , 尽管可能降低购买率 , 但才能真正降低退货率 。 试用后决定购买的顾客 , 才是卖家想做的生意 。
下一步 , 在某宝承认我『想清楚』的前提下 , 还要设立离婚冷静期 , 我只能认为这个政策只是单纯地想降低协商退货率 。
协商退货会不会减少呢?我觉得可能会 。
第一 , 很多商品使用30天以后 , 可能已经不符合重复出售标准了 。 我再要求退 , 就很耍流氓了 , 卖家也不可能吃这么大亏 。 就算逼着卖家接受了 , 退货能重复出售的比例也会降低 。 买家白等30天 , 卖家拿到也不好再卖 , 双输 。
第二 , 30天以后我可能就把这事忘了 , 或者也就认倒霉忍了 , 再不济我替代品可能都买好用上了 , 金额不大的何必退 。 退货率降低了 , 但网购体验就大打折扣了 。
最后 , 协商退货这么麻烦 , 坚持想退货的肯定就找些别的手段呗 。 比如闲鱼低价出了 , 比如找点毛病找平台申诉要求强制退货 。 某宝客服可能都要再请一倍人手来判定多少退货要求是合理的 , 多少是因为不合心意而吹毛求疵 。
但最终有两个结果是确定的:
退货流程将耗费买家 , 卖家和平台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
更多买家不会再那么轻易地按下付款键 。
这好像违背扩大内需的初衷 。
总不至于某宝定个条款 , 初衷是想让大家越买越少吧 。
套用《奇葩说》婚礼那期飞飞的逻辑来说:
『这道辩题下我们在探讨的 , 不是那些不想离婚的人能不能多给婚姻30天的机会 , 而是那些已经决定结束婚姻的人 , 有没有自主决定并顺利摆脱它的权利 。 』
有一个故事很久远了 , 说英国人刚到印度想要消灭蛇患 , 于是悬赏捉蛇 , 结果蛇越来越多 , 因为人们为了悬赏开始养蛇 。
薛教授提过 , 经济学是事与愿违的逻辑 。
因为丑话不说在前 , 好事就多磨了 。
可惜微博上浩浩汤汤的民意 , 终是没拦住 。
【冷静期|如果7天无理由变成退货前使用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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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
也祝天下怨侣分手快乐 。
今逢大事 , 手机速打 , 不知所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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