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计进价20元卖28元 青岛紫光药业被罚2万余元

半岛网7月16日讯 进价20元/支对外销售卖28元/支,青岛紫光药业有限公司近日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两万元 。
2020年1月31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潮海办事处江家西流村村东自南往北1号的青岛紫光药业有限公司第122连锁店进行检查 。经查该店经营场所西北侧货架上摆放有待售的康祝牌医用电子体温计,价格标签标价为28元/支,进价为20元/支,该商品购销差价为4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该单位涉嫌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
青岛紫光药业销售温度计,购销差价率达到409%,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第三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
7月14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做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050.9元,罚款20254.5元 。
【|体温计进价20元卖28元 青岛紫光药业被罚2万余元】半岛网采访人员 宫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