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如何评价北宋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如何评价北宋王安石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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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 “唐宋八大家”之一 。
宋真宗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 , 王安石在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出生 。他的父亲叫王益 , 当时担任临川军判官 。王安石从小就非常聪明 , 酷爱读书 , 过目不忘 , 下笔成文 。少年时代 , 就跟随父亲到各地去接触社会 , 体验民情 。文章标新立异 , 令人眼前一亮 , 很有特点 。
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 , 王安石跟随父亲到了京都汴梁城 , 凭借文采结识了好友曾巩 , 曾巩将王安石的文章推荐给了欧阳修 , 得到了欧阳修的赞赏 。
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 , 王安石登榜进士第四名 , 被授予淮南节度判官 。任满后 , 调为鄞县知县 。王安石在任四年期间 , 兴修水利 , 扩建学校 , 政绩开始显露 。
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 , 王安石担任舒州通判 , 勤政爱民 , 很有政绩 。宰相文彦博看好他 , 向仁宗皇帝举荐他 , 请求朝廷加以褒奖提拔 , 给大宋国做个榜样 , 王安石谢绝 。欧阳修举荐他为谏官 , 王安石又推辞 , 欧阳修又以王安石要养家需要有工资为由 , 任命他为群牧判官 。不久 , 王安石担任常州知州 , 遇到了周敦颐 , 二人成为知己 , 王安石的名声越来越大 。
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 , 王安石担任度支判官 , 当他进京述职的时候 , 写了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 系统地提出了变法的主张 。在此次上疏中 , 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 , 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 , 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 , 解决的根本途径就是要改革制度 , 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 , 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王安石的改革主张没有得到宋仁宗的采纳 。
此后 , 朝廷任命王安石和他人一起整理编修《起居注》 。不久 , 又担任集贤院、知制诰等职务 。王安石在京城审理案件 , 得到了政府官员极高的关注度 。
嘉佑八年(公元1063年) , 王安石因母亲病逝 , 辞官回江宁守丧 。
公元1067年 , 宋神宗即位 , 神宗皇帝仰慕王安石的大名 , 起用他为江宁知府 , 很快又担任翰林学士兼侍讲 。从此 , 王安石深得神宗皇帝器重 。
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 , 神宗皇帝为了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国、西夏国不断侵扰所带来的困境 , 召见了王安石 。王安石提出了“治国之道 , 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神宗皇帝认同王安石的相关主张 , 要求其尽心辅佐 , 共同完成改革事宜 。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 , 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 , 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 。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这一官职 , 专门负责用来实施变法事宜 , 统筹财政 。同年四月 , 派人到各地考察农田、水利、税赋、徭役等;七月 , 确立淮浙江湖六路施行均输法;九月 , 确立施行青苗法;十一月 , 颁布农田水利条约 。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 , 颁布募役法和保甲法 。
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 , 颁布方田均税法 , 改革科举制度 。
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三月 , 颁布市易法 。
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七月 , 颁布免行法 。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 , 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 。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 , 遭到了保守派的反对 。法令颁行不到一年 , 围绕着变法的问题 , 拥护与反对的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斗争 。御史中丞吕诲控诉王安石变法十大过失 , 被神宗贬到地方上去 , 王安石就举荐了吕公著担任御史中丞 。韩琦规劝神宗停止青苗法 , 神宗打算同意 , 王安石坚决反对 , 神宗仍然认为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 。王安石想辞职不干 , 被神宗挽留 , 王安石劝神宗不要随大流 , 要心怀天下 。分页标题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 , 司马光三次写信给王安石 , 列举实施新法的弊端 , 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 , 恢复旧制 。王安石回信对司马光的指责逐一反驳 , 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 , 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 。
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 , 监安上门郑侠反对变法 , 绘制流民旱灾困苦图献给神宗皇帝 , 并上疏论新法过失 , 力谏罢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 , 曹太皇太后、高太后也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 。神宗对变法也产生了怀疑 , 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 , 改任观文殿大学士、江宁知府、吏部尚书 。
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二月 , 王安石再次拜相 。同年 , 加封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虽然王安石重新担任丞相之职 , 但得不到更多的支持 , 加上变法派的内部分裂严重 , 新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
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 , 王安石多次托病请求离职 。同年 , 他的儿子王雱病故 , 王安石极度悲伤 。十月 , 王安石辞去宰相 , 外调到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江宁知府通判 。第二年 , 改任集禧观使 , 封舒国公 。
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 , 再次被任命为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 , 改封荆国公 。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 , 神宗皇帝去世 , 宋哲宗赵煦即位 , 改元元祐 , 由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 。哲宗即位后 , 加王安石为司空 。高太后在神宗皇帝的时候就强烈反对变法 , 等到自己听政后 , 立即起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为宰相 , 新法被全面废除 。王安石的变法宣告失败 。
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四月 , 王安石病逝 , 享年六十六岁 , 获赠太傅 , 葬于江宁半山园 。
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 , 宋徽宗追封王安石为舒王 , 配享孔庙 。
那么 , 如何评价北宋王安石变法?
一、王安石对新法太过自信 , 把问题想得太简单
王安石担任鄞县知县的时候 , 稍微使用了一些新法 , 当时人们觉得很方便 , 非常好 。于是王安石就认为新法在大宋国一定可行 , 但他不知道大宋国可不是鄞县这么点地方 , 各地情况不一样 , 哪有那么简单 。
二、王安石的新法不符合当时的国情 , 导致了国家各阶级的混乱
1.青苗法 , 内容是在每年的二月、五月青黄不接的时候 , 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 , 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 , 分别随夏秋两次征税时归还 。作用是大大增加了政府收入 , 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 , 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 。但局限是强制农民借贷 , 利息偏高 , 农民负担依然沉重 。
【王安石|如何评价北宋王安石变法?】2.募役法(又称免役法) , 内容是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 , 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 , 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 , 称为免役钱 。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作用是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 , 保证了劳动时间 , 促进生产发展 , 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但局限是对贫苦人是沉重的负担 。
3.农田水利法 , 内容是鼓励垦荒 , 兴修水利 , 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 , 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作用是水利工程广为修建 , 保证了灌溉 , 耕地面积增加 , 农业生产发展 , 政府税收增加 。但局限是兴修水利数量逐渐成为官员政绩考核标准 , 一些地方政府强制百姓修建水利 , 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
三、对新法的弊端 , 王安石充耳不闻 , 一意孤行
宋神宗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春 , 天下大旱 , 饥民流离失所 , 群臣诉说免行钱之害 , 神宗满面愁容 , 想要去掉不好的法令 。王安石却认为天灾即使尧舜时代也无法避免 , 派人治理就可以了 。
四、新法触犯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
宋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代 , 王安石变法的时候 , 宋王朝已经经历了百年 , 宋朝的大地主阶级遵循着大宋祖制也已经经历了百年 , 思想根深蒂固 。王安石的变法打破了祖制 , 严重触犯了大地主阶级利益 , 所以遭到了当时的保守派的强烈反对 , 使得变法的实施得不到广泛而强有力的支持 , 导致变法夭折 。分页标题
五、王安石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 , 则为大利;急而成之 , 则为大害” , 却在变法中操之过急 。他只认定一个目标 , 却忽略了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必然会连带产生一系列问题 , 在短短数年间将十几项改革全面铺开 , 恐怕当时的社会各阶级都不见得有这种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 , 于是变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 。
六、政策执行不力
动机与效果的背离 , 条文与执行的偏差 , 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 。如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 , 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私商 , 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 , 官员就拼命敛钱 。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 , 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做手脚 , 都完全违背了变法初衷 。
七、王安石施行新法时用人不当 , 是北宋经历了靖康之耻 , 导致灭亡的根源
变法派中 , 除王安石个人操守尚无非议 , 而他最重要的支持者与助手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的个人品质多有问题 , 有的当时就被视为小人 。尤其是蔡京 , 担任朝廷权臣二十年 , 蠹国害民 。
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 , 金兵包围汴梁城 , 大臣杨时上奏弹劾蔡京 , 抨击其本源就是王安石 。宋钦宗追夺王安石的王爵 , 毁去配享的画像 , 降王安石从祀于庙廷 。第二年 , 北宋灭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