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币|简述大清铜币的发展

【钱币|简述大清铜币的发展】大清铜币 , 学名清代机制铜圆 , 于清朝1900年开始铸造 , 停铸1911年 。流通时间较短 。大清铜币鉴于各省铸行铜元毫无节制 ,清政府便着手整顿和统一币制 , 试图将铸币权收归国有 , 加强控制 。光绪三十一年 , 清政府在天津设立的户部造币总厂开始铸造新式铜元“大清铜币” , 并颁布整顿条例 , 其中规定:“铜元成色定为用九七紫铜 , 三厘白铜 , 原用听锡一厘”;“重量定准当二十者重库平四钱 , 当十者重库平二钱 , 当五者重库平一钱 , 当二者重库平四分”;“统一制造大清铜币 , 由户部颁发祖模 , 均与总厂所铸一律 , 惟于正面加铸省名一字 , 以便查考 。每次铸出 , 均须呈送财政处户部化验 , 并由财政处户部随时遵派要员前往稽查” , “各省所铸铜币 , 应令该省所设官钱公估等局 , 酌量市面情形定价 , 随发随收 , 持之以信”;“各省所铸铜币 ,不得大宗贩运出生活上 , 若各省需用铜币 , 可备价至总厂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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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1906年)光绪年造户部大清铜币二十文
光绪三十二年 ,清政府处户部又奏请朝廷 ,拟将当时全国24处铜元局 ,酌量归并为九处 ,如折中所述:“然中国幅员辽阔 ,若如全国仅设一厂 , 转运恐形不便 , 惟有相度地势之拼 。除臣部所设总厂外 , 拟以山东归并直隶为一厂 , 湖南归并湖北为一厂 , 江西、安徽、江苏、清江并归江宁一厂 , 浙江归并福建为一厂 ,广西归并广东为一厂 。合奉天、河南、 四川、云南四厂 , 共九处 ,皆归臣部统辖 , 调剂盈虚 ,彼此均可匀拨 。”在归并铜元局得以顺利实施的同时 , 又限定各省每日铸造铜元数额 , 以避免重蹈滥造的覆辙 。此后 , 清政府将户部改称“度支部” , 命各省造币厂改称度支部造币分厂 , 欲统而治之 , 巩固中央造币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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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铜币中心川十文
这一时期铜元的显著特点 , 正面中央有汉文“大清铜币”字样 ,内嵌一小字代表地名 , 左右边缘分列“户部”和干支纪年文字 ,后期去掉“户部” ,仅留干支纪年文字 ,上缘列满文“大清铜币” ,下缘列纪值文字; 背面为统一蟠龙 ,又称“部颁龙”或“大清龙” ,上缘前期为“光绪年造”、后期为“宣统年造”字样 , 下缘为英文“TAI—CIIING—TI—KUO COPPER COIN” ,汉译为“大清帝国铜币” 。户部所铸铜元正面中央无文字 , 各省所铸铜元正面中央铸一阴文单省名 , 也有个别为阳文以示区别 。币值分为当制钱二十文、十文、五文和二文四种 。此阶段新疆地区铸行“宣统元宝”铜元 , 西藏地区曾铸行“宣统宝藏”铜元 , 仅此两例 。虽然清政府处心积虑改革币制 , 但未能有效遏制住全国大肆铸造铜元的势头 , 各省局以利之所在都阳奉阴违 , 边疆省份云南竟敢违背不准设新厂的诏令 ,光绪三十三年设局铸行“云”字大清铜币 。
面对铜元泛滥之灾愈演愈烈 , 清政府决心彻底改革币制 , 从根本上解决铜元铸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 , 废除旧铜元 , 再造新铜元 。宣统二年 ,清政府颁布了币制改革条例 ,实行银本位制 ,即以银元为主币 , 铜元为辅币 , 一种新型辅币制度明文确立 。新铜元以分为单位 , 有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种 。然而 , 这套新铜元的币值又与制钱比价相背离 , 只铸式样 , 并未流通 。所以宣统三年又推出一套新铜元 ,仍称“大清铜币” ,计有二十文、 十文、五文和二文、一文五种 , 五文以上铸有制钱和银元互换值 ,以补第一套新铜元之不足 。同时还规定新、 旧铜元暂时同用 , 在三年之内逐步收回旧铜元 , 期满停止使用 。但这一币制改革方案 , 还未来得及全面实施(只有十文和一文铜元进入流通领域) , 便爆发了辛亥革命 , 清朝灭亡 。分页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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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年造大清铜币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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