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知识库 >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2)x


按关键词阅读: 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 章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2)第二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
第十一条 甲、乙方出资如下: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元 , 占注册资本百分之.其中:现金元;机械设备元;
厂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工业产权元;
其它元 。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元 , 占注册资本百分之.其中:现金元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它元 。
第十二条 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
第十三条 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 , 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 ,出具验资报告后 , 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 。
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 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 , 发给 。

2、出资证明书日期 等 。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 , 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 , 不论全部或部分 , 都须经另一方同意 。
一 方转让时 , 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
第十六条 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 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 , 并报原 审批机构批准 , 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 ,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 其职权主要如下: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修改公司规章;讨论决定合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2)x】3、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 , 其中甲方委派名 , 乙方委派名 。
董事任期为四年 , 可以连任 。
第二十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第二一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 , 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次 。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 , 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 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 并主持 。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 , 写明会议内容、 时间和地点 。
第二十六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 ,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
第二十七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 , 不够三分之 二人数时 , 通过的决议无效 。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 , 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 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 ,代理人出席时 , 由代理人签字 。
第二十九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
)第三十条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121/0021123562.html

    标题: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2)x


    上一篇:四年级|四年级作文叙事我爱我的祖国250字

    下一篇:2020|2020二级建造市政实务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