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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业主临时公约


按关键词阅读: 临时 业主 公约

【业主|业主临时公约】1、业主临时公约第一章 物业管理项目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用房位置: *第二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 , 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 , 营 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 , 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 , 根据物业管理条 例以及盐城本地物业管理政策法规 , 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临时公约 。
本公约的业主为各建筑单体 ( 群) 的投资人 。
本公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规定 , 相 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 , 原业主对本临时公约书面承诺的 效力应当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
第二条 本物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含义:(一)共 。

2、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 , 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 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房屋等 。
(二)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 , 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 下水管道、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 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第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 由开发商确定的盐城市富洲物业 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
物业拥用人在与项目管理单位签订管理合同时 , 项目管理单位应明示本公约 , 并请 买受人对本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
第四条 本临时公约的解释适用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 。

3、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以及盐城市相关法规政策 , 本公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之部分无效 , 但不 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
第三章 物业的合理使用第五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但不得妨碍 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 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第六条 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外貌保持、使用安全方便等的原则 , 妥善处理供电、 供水、排污、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卫、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
第七条 业主应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 。
若需改变房屋用途的 , 业主应当在 征得相邻业主同意后 , 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
第八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 , 应当事先告知物管公司 ,。

4、并签订装饰装修管 理服务合同, 规范装饰装修过程中的行为 ,维护全体业主利益 ,保护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
第九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 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 , 业主应及时恢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第十条 业主安装空调的 , 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 , 并按要求做好空调 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措施 。
第十一条 本物业区域的停车库或停车场仅用于停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 使用车位 的业主或使用人应遵守停车场的有关规定 。
第十二条 业主和使用人饲养动物 , 应当遵守相关政策法规 , 不得妨碍公共卫生、 公共安全 。
第十三条 在物业使用中 , 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改变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 。

5、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店招、阳台等 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 、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
(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
(三)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停车场、自行车 房(棚)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地)。
(四)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 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 。
(五)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引起损失或伤害 , 根据侵权责任 法及物权法等的规定 , 在责任不明的情况下 , 由该物业拥有人共同承担最终责任 。
(六)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 。

6、质 。
(七)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 , 豢养宠物等 。
(八)践踏、占用绿化地 , 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
(九)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
(十)违反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管理规则 , 随意停放车辆 , 鸣喇叭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201/0021260754.html

标题:业主|业主临时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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