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文|AI财经社 蒋澆
编辑|孙明
代言爆雷P2P产品的明星们 , 或将被追责 。
1月29日 ,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公告称 , 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 , 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 , 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 。 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 , 作出不实宣传 , 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 , 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文章插图
上述公告的发布 , 意味着明星代言的P2P平台爆雷已有定性 , 即明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事实上 , 明星因个人代言的P2P爆雷事件已屡见不鲜 。 AI财经社梳理发现 , 自2014年以来 , 先后有e租宝、中晋资本、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爱钱进、有利网等十几家平台爆雷 , 一度涉事代言的明星包括黄晓明、范冰冰、汪涵、杜海涛、王宝强、唐国强、杨迪等人 。
这也引发了关于“明星是否该为代言的P2P产品负责”的讨论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认为 , 从《广告法》对广告代言的规定分析 , 此案件需要明确广告代言人所代言的是否是虚假广告 , 其主观上对于虚假广告是否存在明知或应知 。
不过 , 从此前的报道来看 , 多数明星在代言平台出现违约事件后 , 尽管卷入了舆论风波 , 但多数都不了了之 。
【p2p|10倍代言费加持,P2P“害惨”众明星】明星代言连带担责?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1月29日 ,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了关于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 。
这则公告指出 , 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P2P网贷机构风险出清 , 自即日起 , 请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 , 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广告代言人) , 尽快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 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 。 如未在2021年2月10日前取得联系 , 将依法追责 。
据悉 , 此次调解的公告要求涉及P2P网贷平台的广告代言人配合清退 , 但是否涉及赔偿 , 目前尚未定论 。
对于P2P平台爆雷 , 明星代言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 有法律人士向AI财经社表示 , “九球天后”潘晓婷代言中晋系被受害人起诉一案 , 可作为参考案例 。
文章插图
2016年 , “中晋系”投资理财产品爆雷 , 一位中晋系集资诈骗案受害人赵先生将潘晓婷告上法院 , 要求其赔偿损失20万元 。 最终 , 上海二中院终审判决 , 未支持其诉讼请求 。 需要指出的是 , 在“中晋系”爆雷后 , 潘晓婷已主动配合公安机关退还了所有代言费 。
该法律人士认为 , 明星是否承担责任有两条标准 , 一是明确所代言的是否是虚假广告 , 二是对于虚假广告是否存在明知或应知 。
他指出 , 现有在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框架下 , 明星代言P2P平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法律上可能存在三种责任形态: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
代言P2P出问题后 , 最先可能引发的是民事责任风险 。 具体而言 , 明星代言时明知所代言的广告属于虚假内容 , 或代言时未对平台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 后期出现平台爆雷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 , 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
而行政责任风险是指明星代言的P2P平台一旦出现问题后 , 监管部门可能对明星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
若出现明星明知P2P平台存在非法集资活动仍然为其虚假宣传 , 可能被作为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 尤其是在网贷平台已出现严重的挤兑潮或者延迟兑付情况下 , 可能存在业务上的违法违规 , 在此情形下 , 明星若仍然未核实广告内容和平台性质 , 而代言并获取代言费用 , 可能涉嫌相应犯罪 。
P2P产品爆雷不断 , 汪涵、杨迪等艺人道歉
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P2P)是民间借贷的高收益代表 , 以其灵活性、门槛低、收益高闻名 。
2014至2015年 , 互联网金融借贷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 多家P2P平台纷纷聘请明星代言 , 借助明星的知名度和所带来的流量 , 迅速获客和打开知名度 。
然而 , 明星代言的P2P平台却爆雷不断 。 2016年 , 知名艺人张铁林为之宣传的鑫琦资产因涉嫌非法集资爆发危机 , 有大量网友在微博表示:“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必须负连带清偿责任” , 然而张铁林始终未对此发表看法 。分页标题#e#
随后 , e租宝、东虹桥金融、理想宝、团贷网先后爆发兑付危机 , 让李湘、黄晓明、唐国强、范冰冰等明星陷入代言泥淖 。 2016年 , e租宝被认定为涉嫌诈骗 , 金额高达700亿 。
为大众所关注的还有知名主持人汪涵代言“爱钱进”被声讨事件 。 去年7月 , 在爱钱进产品传出兑付困难消息后 , 多名投资者举牌喊出“爱钱进诈骗汪涵退代言费”的标语 , 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
多位受骗的投资者表示 , 当时是看了汪涵的广告 , 相信他才购买涉事理财产品 , 强调汪涵需要为此负责 。 随后 , 汪涵就代言网贷平台一事向监管部门进行情况说明 , 并公开道歉 。
汪涵道歉后不久 , 湖南台主持人杜海涛也因代言P2P平台网利宝引发争议 。
随着网贷平台陆续出现兑付问题 , 不断有明星代言人被“讨债“ 。
去年7月 , 有利网的投资者在艺人杨迪微博下评论道 , 作为代言人的他要为有利网涉嫌诈骗一事给个交代 。 在网友的声讨下 , 杨迪随后发表声明称 , 自己不是代言人 , 录制宣传视频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 并对蒙受损失的投资者致歉 。
文章插图
明星代言互联网金融广告问题频出 , 却又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商业利益 。 有金融从业人士曾表示 , P2P公司出的代言费是市场价的翻倍甚至是10倍 , 巨额广告费前面 , 明星也难抵诱惑 。
全国P2P网贷机构全部归零
P2P平台爆雷不断 , 网贷行业也进入了清退阶段 。
2020年12月28日 ,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表示 , 到11月中旬 , 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归零 。
“中国金融科技应用整体上在法律规范和风险监管等方面是摸着石头过河 , 遇到过不少问题 , 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教训 。 ” 郭树清称 , 网贷机构本应该定位于金融信息中介 , 但实际中 , 多数机构开展了信贷和理财业务 。
据统计 , 过去13年间 , 先后有1万多家P2P上线 , 高峰时间多达5000家运营 , 年交易规模约为3万亿元 , 坏账损失率很高 。
随着监管不断推进 , 互联网金融风险也大幅压降。 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到去年11月中旬已完全归零 , 大中型企业债务风险也有序化解 , 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 。
自2007年6月国内首家P2P公司“拍拍贷”成立算起 , P2P行业从无到有 , 进而野蛮生长 , 再到发生多起风险事件 , 最终清零落幕 , 总共不过13年时间 。
本文由《财经天下》周刊旗下账号AI财经社原创出品 , 未经许可 , 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 。 违者必究 。

来源:(AI财经社)
【】网址:/a/2021/0201/kd665262.html
标题:p2p|10倍代言费加持,P2P“害惨”众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