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被离婚限购令“误伤”的女人:离婚不惨,可是离婚不能买房很惨( 四 )


“离婚歧视”
“从没买房 , 从没贷款 , 莫名其妙就变成了‘二套房’ 。 ”晓棠还考虑到政策后挫力 , “如果现在再婚 , 对方也只能算二套 , 首付70% , 再婚对象还受到前任的影响 , 这一点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 ”
不过眼下 , 她完全不愿意考虑婚姻 , “我死也不要跟他复婚 , 现阶段如果要结婚再买房 , 我也宁愿不买 。 ”离婚后 , 晓棠还在缓慢地从抑郁中复原 , 在同事眼中 , 恢复了些许往日的笑容 。 她打算调整预期 , 不管怎么样 , 先买一个相对便宜的小房子居住 。
群里受过家暴的女性不止晓棠一个 。 丁当印象最深的是另一位护士 , 也是为了能尽快离婚 , 孩子和房子都没有要 。 如今却因前夫已有两套房产 , 必须等三年才能买房 , 也不知到时还能否买得起 。
能不能买 , 首套还是二套 , 细则一天未出 , 银行也做不了主 。 据林菁所知 , 银行已停办任何三年内有离婚史人士的购房贷款业务 。 她明显感觉到银行的鄙视链:收入高、工作稳定、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在上层 , 而离婚单身带孩子 , 还款能力受到质疑 , 如今又叠加上政策的不确定性 , 直接被拒之门外 。
在买房过程中 , 晓棠也充分感受了“离婚歧视” 。 上海楼市新政新增新房摇号积分制 , 在十种购房者类型中 , 像晓棠这样因离异被认定“有房”的沪籍人士 , 基础分垫底 , 只有15分 。 而如果当初她没结婚的话 , 她的得分就会是50分 。

买房|被离婚限购令“误伤”的女人:离婚不惨,可是离婚不能买房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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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本来就是一件悲伤的事 , 政策方面很多时候都是中介在引导 。 从不相信会被限购 , 到突然醒了、绝望的过程 , 更可怕 。 ”林菁发现 , 许多离婚人士都花了一点时间 , 才认清“被限购”的现实 。 维权群从上海本地论坛发端 , 起初总有人加群 , 请大家分析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限购对象 。 其中的幸运儿 , 莫过于在离婚前已经把唯一房产卖掉了的 , 不受新政影响 。
此前出台“离婚限购”的城市 , 大多都会要求审查买房资格需追溯3年(有的是2年)内有婚姻关联的所有人员住房情况 , 由此堵住了另一条路:通过找名下无房人士“假结婚”再离婚 , 以“洗白”此前离异婚姻中的房产记录 , 重获买房资格 。
其他细则“补丁”不尽相同 。 南京由于规定买房前需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 相当于有了新政“缓冲期” 。 只要购房证明仍在有效期 , 仍可按限购前买房资格购买 , 只是银行贷款审核即日起执行新政 , “有房离异家庭”无法通过离婚获得“首套房”贷款资格 。
林菁们唯一能指望的参考对象是深圳 。 政策出台近2个月后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给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限购相关条款执行标准的复函中明确 , “再婚或复婚家庭 , 按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 不再考虑其双方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 。 这也意味着 , 如果离婚后重新组建家庭 , 双方都无房无贷 , 仍可以三成最低首付购房 。
林菁的前夫得知她被限购 , 曾主动提出:复婚行不行?林菁气不打一处来:那不是坐实了“假离婚”吗?按现在的政策口径 , 哪怕复婚后再卖房置换 , 追溯离婚前的家庭房产总数 , 照样没有购房资格 。 然而 , 过完春节 , 她的这点骄傲也被蚕食殆尽 , 类似深圳那样的“补丁”政策 , 允许复婚者“豁免”限购 , 已经是她能期待的上策 。
她想到的最坏结果 , 就是房子不卖了 , 等上三年再买 , 也好过“持币落空” , 在房价涨势下只能换到更小的房子 。 中介咬定她若不卖房就是违约 , 她宁愿付出小额违约金 , 一场合同纠纷官司似乎在所难免 。
好在 , 林菁近期查询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发现 , 2011年上海限购政策引发的几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认定 , 限购令可以视为《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 , 房屋买卖双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 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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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是冷冰冰的钢筋混凝土堆出来的东西 , 而是一个家 , 是我和父母、子女五口人特别需要的一个有归属感的稳定的居住空间 。 新政等于把我们内心的东西彻底撕掉了 。 它告诉你 , 你一点都不体面 , 甚至很落魄 。 ”林菁坦言 , 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企业高管 , 她一贯理性和自信 , 公司舆论环境也对离婚女性很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