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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刘晓博
最近几天 , 楼市又出现了一个新传言:
9月1日起 , 随着《契税法》的正式实施 , 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交纳的契税 , 将全面上调 。 具体是:购买首套房的契税 , 将从1.5%上调到3%;购买二套房 , 将从3%上调到5% 。
如果真的如此 , 购房成本将大幅增加 。 以一套总价200万的房子计算 , 契税将增加3到4万元 。 如果购买一套2000万的房子 , 则将增加30到40万元!
翻开《契税法》第三条 , 可以发现里面赫然写到: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
【房产税|9月1日,楼市将加税?】难道真的要加税了吗?
当然不是 。 因为实施了20多年的“契税条例”也是这样么写的 。
但与此同时“契税条例”还规定:“契税的适用税率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 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
也就是说 , 我们现在享受的比较优惠的契税税率 , 是各地政府减免的结果 。
从“契税条例”到“契税法” , 具体内容变化不大 。 之所以要把“条例”升级为“法” , 是因为现在强调依法治国 。 征税这样的大事由全国人大立法 , 才显得更尊重民意 。
这就是“税收法定”原则 。
为了落实这个原则 , 之前中国的各种征税的条例 , 都在转换为法律 , 由人大立法 。 一般来说 , 都带有“平移”的性质 , 修改不大 。
文章插图
“契税法”是2020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的 , 将于2021年9月1日开始在全国实施 。
对于契税的减免、优惠 , 最新的规定是:
1、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 , 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 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
2、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
也就是说 , 各省级政府(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仍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 , 确定比较优惠的、差异化的契税税率 , 然后报同级人大审议通过 , 然后到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备案 , 就可以了 。
“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子 , 可以有不同的税率 。
比如下面几种情况 , 就可以免契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
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
所以 , 今年9月1日“契税法”在各地实施前夕 , 只要各地省级的政府、人大走一下流程 , 就可以延续以前的契税减免 , 让大家仍然享受1.5%到3%不等的契税 。
或许有人会说:万一有哪个地方不再减免呢?有没有这个可能?
的确不排除有例外的情况 。
大家可以想一下 。 1997年“契税条例”制定、颁布、实施的时候 , 明面上写的上3%到5% 。 然后这么多年 , 一直执行1.5%到3%的税率 。 为什么不在去年制定“契税法”的时候 , 直接写优惠税率 , 却仍然保留3%到5%的名义税率?
这其实就是保留了加税的可能 。
但这个权力未必会轻易使用 , 而是放在特殊情况下来用的 。 比如 , 未来持有阶段的房地产税无法落地 , 或者个别地区楼市过热、接近失控 。 在这些特殊情况下 , 国家可能动用3%到5%的高税率 , 来强化调控 , 或者增加政府收入 。
未来的大趋势是:国家适度降低房屋交易环节的税 , 增加持有环节的税(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房地产税) 。
所以 , 2021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提高契税是不可能的 。 这可能是个别中介故意渲染 , 目的是为了卖房子 。
根据财政部的统计 , 2020年全国契税收入是7061亿元 , 同比增长了13.7% 。 契税收入占全国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是3.9% 。
这个比例虽然不高 , 但远超过了证券印花税(去年为1777亿元) , 也超过了房产税(目前只针对企业征收 , 2020年为2842亿元) 。

来源:(天天说钱)
【】网址:/a/2021/0228/kd749352.html
标题:房产税|9月1日,楼市将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