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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地产网讯:3月1日 , 北京市、区住建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和信访投诉处理情况 , 梳理出28家重点关注企业名单 , 提示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 。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 公布重点关注企业名单主要是提示广大房主和房客谨慎选择 , 避免消费陷阱 。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 , 这部分企业中包括北京城上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恒达家园(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大方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力天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 。
据报道 , 在2月2日 ,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披露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 。
《通知》主要针对北京市内住房租赁服务企业(即长租公寓)提出了10个事项 , 涉及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报备、租金押金收取、租赁住房装修及纠纷调解等方面 , 实施时间自2021年3月1日起 , 此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 。
其一 , 要求长租公寓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报备开业信息和从业人员名单 , 于签订承租或出租房屋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信息(包括房屋坐落、面积、间数、价格和租赁双方等)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 。 未经报备、备案的长租公寓不能通过互联网发布房源信息 。
其二 , 长租公寓分散承租他人住房、再出租给承租人居住并收取租金时 , 应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 , 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 , 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
同时 , 长租公寓应于合同终止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退还押金 ,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押金的本金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给承租人 。
其三 , 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长租公寓;北京市支持专业化、规模化长租公寓持有房屋并依法出租 , 长租公寓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
其四 , 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的 , 应当取得房屋产权人书面同意 。 长租公寓提前解除合同的 , 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各方责任 , 不得强制收取装修费用 。
【住房|北京住建委公布28家住房租赁重点关注企业 提示谨慎选择】其五 ,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应当建立纠纷调解机制 , 定期公布长租公寓被投诉情况 , 调解长租公寓和当事人纠纷 。

来源:(观点地产新媒体)
【】网址:/a/2021/0303/kd758649.html
标题:住房|北京住建委公布28家住房租赁重点关注企业 提示谨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