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合同 分包 工程施工 建筑
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保证现场人员不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
12.7 在合同规定时限内同时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申报变更工程调整价款 。
12.8 在施工中 , 由分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 。
24、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 , 应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
12.9 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随时到分包人的制作工厂对产品或配件质量进行检查 。
12.10自分包工程开工之日起,分包人应全面负责保管本分包工程及将用于本分包工程的材料、设备,直到本分包工程交接证书签发之日止 。
分包人负责对分期完成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 , 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
12.11 分包人有义务对其他分包人的用于和安装在本项目中的材料、设备、产品进行保护和照管 。
如果监理单位或总承包人或发包人发现和认为分包人的行为已经或可能对其他承包人的材料、设备、产品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 , 分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正或加强 。
25、保护 。
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 分包人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
12.12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提供进口材料、设备及申报关税等所需文件 。
12.13 分包人应认真遵守本工程关于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 分包人违反此管理条例的约定视为违约 。
分包人就本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遵守现场管理规定等向总承包人负责 。
12.14 分包人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 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 不得拖欠、克扣工人工资 。
12.15分包人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严禁拖欠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 办理相关手续 , 采取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 , 每出现一次民工闹事 , 发包人将给予分包人5万元人民币罚款 , 且如有必要 , 发包人有权配合政府有关主管部 。
26、门采取措施平息民工闹事 , 所采取措施涉及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分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 分包人没有任何异议 。
12.16分包人应该严格遵守与执行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就涉及该分包工程实施的任何事项所作的指令 , 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明确与否 。
12.17 分包人应清楚本分包工程为本项目的一部分 , 在各方面均须与本项目的其他工程密切配合和协调 。
分包人应保证全面与总承包人或其他分包人进行配合或协调 。
12.18 在保修期内的工作按照附件1保修协议书执行 。
12.19分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完善合同政府备案手续 , 满足政府各相关部门建筑合同检查要求 , 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 否则给发包人造成相关损失的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
12.20 在 。
27、专用条款内约定的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
13、现场管理13.1 在整个分包工程施工期间 , 分包人应保证其委派的项目经理常驻现场进行本分包工程的管理 , 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 , 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或更换 , 否则 , 视为违约 。
13.2 分包人项目经理以下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均须专职在岗 , 不得兼有其它项目的任何职务;分包人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 应提前7天报发包人、监理单位 , 并在获得同意后才能执行;否则 , 视为违约 。
13.3 如果发包人认为分包人委派或雇用的人员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违反现场管理规定、无证上岗者、与分包人提交名册不符者以及与分包工程 。
28、无关人员等 , 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予以撤回和更换 。
分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 , 撤回其委派或雇用的相关人员 , 并在48小时内委派经发包人同意的人员代替上述撤回人员 。
上述被撤回的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重新回到本工程工作 。
13.4 分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发包人提前要求的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 , 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应提前4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 。
13.5 分包人应在每周例会规定的时间前向发包人、总承包人和监理单位报送周报 , 周报必须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的工作说明及采取的措施等 。
13.6 在总监理工程师协调下 , 总承包人主持每周不少于1次的分包工程联系会和 。
29、每月一次的分包工程会议 。
施工高峰期间 , 应进行每日一次的联络会议 , 协调第二天的作业要求 。
分包人应按时参加上述会议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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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建筑|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