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考勤制度 幼儿园教师 实施方案
确有重大疾病者 , 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
(八)补充规定(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 , 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 , 并及时报告园长 。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 , 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 , 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 , 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 。
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 , 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 。
(四)、对上班时间外出的规定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 , 需持园长签字的请假条外出 , 回来销假 。
每次超过2个小时的 , 按请假半天计算;
每次不超过2小时 , 每月累计按每2小时半天计算(四舍五入) 。
(五)、对婚假、生育假、丧假的规定(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 , 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 。
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 , 或者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 , 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 。
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 路程费自理 。
(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 , 产假90天 , 难产的增加15天 , 多胞胎生育 , 增加产假15天 。
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5 / 5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321/0021739051.html
标题: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考勤制度实施方案(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