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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 二 )


按关键词阅读: 居住区 新建 设计 规划 设施 配电




7、1.建筑面积120m2及以下的 , 基本配置容量每户8kW;建筑面积120m2以上、150m2及以下的住宅 , 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2kW;建筑面积150m2以上的住宅 , 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6kW 。
2.高级住宅、别墅 , 基本配置容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3.低压供电公建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 。
设备容量不明确时 , 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100W/m2;商铺、会所150W/m2;车库、车棚、垃圾房40W/m2 。
变压器配置容量=低压用电负荷Kp) , 配置系数Kp应按下表选用:序号变压器供电范围内住宅户数配置系数(Kp)150户及以下0.7 250户以上200户以下0.6 3200户及以上0.5 4低压供电公建设施0.8四 。

8、、配电室设置及进出线电缆选配原则第八条居住区变压器设置容量初次选配原则:考虑满足将来居民负荷增长的需要 , 建设初期配电室内单台变压器设置容量不大于800千伏安 , 单台箱变设置容量不大于400千伏安 , 柱上变压器设置容量不大于200千伏安 。
第九条对于以小高层、高层住宅为主、负荷比较集中的居住区以及别墅区 , 采用电缆+中压开关站+配电室方式 , 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 。
第十条居住区配电室设置原则:1.居住区配电室应满足低压供电半径不大于150m 。
2.在低压供电半径范围内 , 单个配电室的变压器配置容量不大于2560千伏安 , 超过时另设配电室 , 并依次类推 。
确定配电室个数后 , 再将低压供电半径范围内总的变压器配置容量分摊到每 。

9、个配电室 , 做到各配电室变压器配置容量基本相同 。
3.配电室原则上应单独设置 , 没有条件时可与建筑相结合 。
配电室原则上设置在地面以上 , 如受条件所限 , 可设置在地下 , 但必须做到:如果有负二层及以下 , 配电室设置负一层;如果仅有负一层 , 配电室地面高度应比负一层地面高1米以上 , 地下层内并应有排水设施 。
地下配电室的方案必须经各单位内部相关部门会审 , 公司领导审批方可实施 。
4.居住区内应考虑其中一个配电室具备存放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运行维护物品的功能 。
5.对于超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 , 为了确保供电半径符合要求 , 必要时配电室应分层设置 , 除底层、地下层外 , 可根据负荷分布分设在顶层、避难层、机房层等处 。
第十一 。

10、条居住区配电室位置设置原则:1.接近负荷中心;2.进线、出线方便;3.设备运输方便;4.独立设置的配电室不应设在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5.与建筑结合时 , 配电室应设置在靠外墙部位 , 不应设在浴室、厕所等正下方;同时也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 。
第十二条单个配电室变压器设置标准:(1)变压器配置容量320千伏安 , 设置规模2200千伏安;(2)320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640千伏安 , 设置规模2400千伏安;(3)640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1008千伏安 , 设置规模2630千伏安;(4)1008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1280千伏安 , 设置规模2800千伏安;(5)1280千伏安 。

【新建|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11、变压器配置容量2016千伏安 , 设置规模4630千伏安;(6)2016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2560千伏安 , 设置规模4800千伏安 。
第十三条对于零星(12栋)的多层商住宅 , 可采用电缆+箱式变电站方式供电 , 其设置标准为:(1)变压器配置容量160千伏安 , 变压器设置为200千伏安 , 远景设置规模400千伏安;(2)160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320千伏安 , 变压器设置为400千伏安 , 远景设置规模630千伏安 。
第十四条对于零星(12栋)的多层经济适用房 , 可采用柱上变压器方式供电 , 其设置标准为:(1)变压器配置容量80千伏安 , 变压器设置为100千伏安 , 远景设置规模400千伏安;(2)80千伏安变压器配置容量160千伏安 , 变压器设置为200千伏安 , 远景设置规模400千伏安 。
第十五条中压电缆截面配置原则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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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建|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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