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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银行预留印鉴分别由付款出纳和财务负责人分别保管 。
第十二条、 为随时掌握银行的收支和结存情况 , 合理组织货币资金的收入 ,按各开户银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 。
第十三条、出纳应定期到各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凭证 。
对所有的银行结算凭证 , 财务负责人必须进行严格审核 , 以 。
7、防止和杜绝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 并每月末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
第四章 财务审批制度第十四条、 资金支付审批权限:1、 单笔支出金额在 500 元以下 , 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支付 , 全月通过本方式的支出累计不得超过5000 元 。
2、 单笔支出金额在 500 元以上 , 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签字后支付 。
3、需由董事长签字的款项支付 , 未能及时由董事长签字但确需立即支付的款项 , 财务负责人应电话请示董事长得到肯定答复后予以支付;待董事长回公司后由财务负责人立即完善签字手续 。
第十五条、 员工借款按照第五章规定办理 。
第五章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第十六 。
8、条、为了加强员工借款管理 , 减少资金占用 , 更好的服务于公司经营活动 , 对员工借款作如下规定 。
第十七条、 员工借款范围及审批:1、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零星采购、工程周转金及处理其他零星支付业务 , 根据需要可借用现金 。
2、 公司员工借支现金需要填写“借款单” ,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 财务负责人审核后 , 报总经理签批 。
现金借支 5000 元以上 , 需要提前 1 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 。
3、 临时工、试用期员工和学徒工不能借支现金 , 有出差任务时 , 由同行人员借支现金 。
4、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股东 , 不得以股东名义在公司借支现金 。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股东借款限额按照总经理级别执行;超过限额的借款 , 按照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
9、 2 个百分点加收利息;且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
5、现金借款人应亲自到财务部门支取现金并在现金支付凭证上签字 , 除经董事长书面同意外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借款事项 。
6、 财务部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他人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向公司借款 。
第十八条、 员工借款额度:1、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 , 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核 ,超出合理范围的员工借款 , 财务部门不予借支 。
2、公司员工由于个人或家庭原因 , 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一名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保 , 提出借款申请(注明还款计划)并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签字后 , 可在公司借支不超过在公司任职期间超过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资总额 30% 的借款 。
3、对不同级别的员 。
10、工设置最高借款限额 , 未还借款超过限额时 , 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再次向其借款 。
其他职员(不含试用期、学徒工和临时工) 1000.004、 员工借款额度表:员工级别借款额度总经理10000.00副总经理5000.00部门经理2000.00第十九条、禁止白条抵现 , 对于符合规定的员工借款 , 财务部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
第二十条、员工报销的款项应首先用于偿还借款 。
有工作任务需要支出现金时 , 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手续 , 财务部门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
第二十一条、 工程周转金借款 , 实行“前账不清 , 后款不借”原则 。
报销还款时 , 必须取得合法的票据 , 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要严格控制员工借款 , 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 。
11、和还款的情况 , 及时清理借支 。
第二十三条、 员工借款原则上次月发放工资时扣回 。
特殊情况的 , 需由借款人提出还款申请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签字后交由财务计划扣款 。
第二十四条、 出现无法收回借款情形时 , 由部门负责人或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 。
由财务部工作失误造成无法收回借款的 , 由财务经办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 总经理承担领导责任 。
第二十五条、 员工借款时填写的借款单据 , 由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
员工归还借款或报销费用冲抵借款时不退还原借款单据 , 根据借款员工的需要 , 财务部门可出具收款收据或款项结清证明 。
第二十六条、 为客户代理上户及购买保险的 , 可由上户专员根据计算的上户保险费用提出借款申请(不受上述借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417/0021956242.html
标题:汽车|汽车销售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