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规定 液化石油气站
【液化气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液化气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液化气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液化气站内严禁烟火 。
2、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 , 要书面报告公司 , 获得批准后 , 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
4、用锅炉取暖 , 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 , 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
5、未经批准 , 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
6、液化气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 , 电加温器 , 电钻 , 砂轮 , 风镐 , 钢锯等非防爆电器 , 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
7、液化气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 , 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 。
在气罐罐体、加气机、气管道等储输气设备上的直接用火 , 为一级用火 。
在桶装附气库房、装卸气作业区 。
2、、加气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 , 为二级用火 。
在储气区、作业区和加气站站区内除一级 , 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 , 为三级用火 。
8、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前 , 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 , 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 , 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 。
9、用火作业应当批报 , 未经批准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液化气站内用火 。
10、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用火作业期间 , 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 , 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 , 属于一、二级用火的 , 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11、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 , 各司其职 , 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 , 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 , 发现异常 , 立即采取措施 , 防止发生事故;12、收发、测量和加注液化气期间 , 禁止用火;13、 在输气管道、气罐等设备上用火时 , 必须预先切断气源 , 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 , 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14、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 , 不得用火;15、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16、施工结束 , 检查余火 , 清理用火现场 , 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504/0022061528.html
标题:液化气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液化气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