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房地产开发 天津 文件 招标 监理 工程 大厦 有限公司
1、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川大厦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3第二章 监理合同18第三章 标准条件21第二卷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 法人代表证明28授权委托书29银行履约保函30第五章 投标函及监理报价总表31第六章 辅助资料表33第七章 资格审查表42第三卷 监理执行的规范第八章 技术规范46第一卷 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 72、资金来源 73、资格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74、投标费用 8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组成 86、招标文件的解释 97、招标文件的修改 9 。
2、三、投标报价8、投标价格计价规定 9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1、投标有效期 1012、投标保证金 1113、踏勘现场 1114、投标交底答疑会 11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217、投标截止期 12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3六、开标19、开标 13七、评标20、评标会议 1421、评标内容的保密 1422、资格审查 1423、投标文件的澄清 15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525、错误的修正 162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6八、授予合同27、合同授予标准 1628、中标 。
3、通知书 162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7九、招标文件的解释30、招标文件的解释 1731、其它 17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1.1工程综合说明:招标人: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众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名称:茂川大厦工程工程地点: 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与商业道交口招标规模:32600m2 , 地下2层 , 地上22层 。
结构类型:框架核心筒结构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 合格 标准 。
监理工期:2009年7月2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共计548天(日历日)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依据 , 设计图纸中所示工程施工阶段(包括打桩、基 。
4、础、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通风、消防、装修及各种管、线的预留预埋)的安全、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监理内容:(一)、施工阶段主要内容:(1)、协助招标人确定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2)、工程造价的审核;(3)、协助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监督实施;(4)、参与施工图的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5)、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的审查;(6)、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施工;(7)、施工单位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检查;(8)、设计变更的审核、施工现场的签证、工程的检查验收、工程付款的签证、工程结算的审查 。
(二)、保修阶段主要内容:(1)、 。
【天津|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川大厦工程监理招标文件】5、工程质量状况检查;(2)、工程质量责任分析;(3)、工程保修监督 。
21.2监理深度: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32.1资金来源:自筹 , 已落实 。
43.2要求监理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级 资质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的)、驻现场监理工程师及安全总监各一名 , 其中安全总监可由驻现场监理工程师兼任 , 也可单独配备 。
58.1投标价格计价要求:(1)投标报价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下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 , 并结合建筑监理市场价格竞争因素及监理内容确定 。
(2)投标中不得注明诱导评委的不正当条款 , 若存在由此而造成的废标 ,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3)投标报价可适当让利 。
评委会将对投标人 。
6、报价进行认定 。
经认定投标价低于成本价的按照废标处理 , 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
(4)本工程投资约为:人民币8000万元 。
6投标人近几年的主要业绩应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为准 , 荣誉、奖状证书等有关资料以开标时所带原件为准 。
否则发生问题 , 由投标人承担 。
开标时 ,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本企业受处罚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 , 如瞒报、虚报 , 一经查实 ,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并对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
招标人有权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更换中标人 。
711.1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56天(日历日)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
812.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 元整(现金或支票) , 于下述时间、地点递交并取得收据 。
递交时间:20 。
7、09年6月8日至2009年6月12日9:00时至16:00时递交地点:宁河县芦台镇金华路绿洲小区四区别墅25号联系人:刘会铁 联系电话:022-69587998914.11.招标文件的发售: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壹仟贰佰 元 , 一经发售概不退还 。
发售时间:2009年6月8日至2009年6月12日9:00时至16:00时发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梅苑路9号 , 康达尚郡2-1-502 。
联系人:张 晶 联系电话:022-83717180、89转6032.投标预备会:采取书面问答方式 , 请各投标人将问题以文字形式提出 , 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 于2009年6月15日15:00时前送达或发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
8、不再集中召开会议 。
传真:022-83717180、89转603 收件人:张 晶1015.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 , 副本2份1117.1投标文件递至地点:天津市宁河县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接收人:天津市众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21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6月2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6月29日9时30分1319.1开标时间:2009年6月2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县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14履约担保详见本投标须知第28.3条 。
15评标办法:采用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算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以下的合理低标价法 。
为保证本 。
9、次工程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 结合本项目及目前建筑市场的情况 , 制定本工程的评标定标方法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负责评标活动 。
评审委员会为5人以上单数 , 其中由天津市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评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 , 通过符合性鉴定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行技术标及商务标的评审 。
具体内容如下:1、 技术标总分60分 , 36分(含36分)以上为合格 , 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方能进入商务标的评审阶段 。
(1)监理大纲 20分其中: 安全控制 6分质量控制 4分进度控制。
10、4分造价控制 4分合同和信息管理 2分对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控制的方法科学、合理 , 具有先进性 , 措施有力 , 有针对性的得满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的酌情扣分;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的不得分 。
在监理大纲中 , 无安全措施的按照废标处理 。
(2)监理机构人员素质 30分总监人选(国家注册) 15分资质符合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得10分;监理过类似工程的 , 有一个加1分;该项的总分值不得超过15分 。
人员专业配套 5分专业工种配套基本齐全的得3分;专业工种完全配套的得满分 。
人员职称、年龄结构等 5分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数量合理 , 以高、中级为主 , 老、中、青搭配合理的得3分;全部为高、中级职称 , 且年龄 。
11、结构合理的得5分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所占比例 5分30%以下 0分30%-40%(不含40%) 2分40%-50%(不含50%) 3分50%以上 5分(3)检测设备 10分其中:设备齐全先进 10分基本满足需要 5分不满足工作需要 0分2、 商务标对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评审 。
投标人需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调整报价时 , 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报价作为投标报价 。
当投标文件中有调整报价时 , 以调整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 但必须将调整报价的调整内容明细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一个投标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报价 。
最终报价应填写在招标文件投标格式中的投标函 。
12、中 。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
中标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 确定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招标人按照排序确定中标人 。
当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 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 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 , 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报价相同时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标的分数高低确定中标人 , 若技术标的分数均相同时 , 由评标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
中标人不 。
13、得与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材料供应商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
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人民政府41号文件及有关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招标人就下述工程项目进行招标 。
请领到该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资料 , 符合投标资格 , 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监理任务 , 并遵守招标人对该项工程提出的各项条件和要求的投标人 , 可按下列事项进行投标 。
招标人通过邀请招标择优选定监理企业 。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备案 。
1、工程综合说明:1.1 工程的综合说明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以下称“须知前附表”) 第1项所述 。
1.2 监理深度:1.2.1 质量 。
14、控制:确定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 合格率达到 100 % , 包括 (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等各方面) 。
1.2.2 安全控制:确保本项目各项指标安全率达到 100%。
1.2.3 投资控制: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包干价格的确定 , 对设计、施工、工艺、材料及设备做好必要的技术经济比较论证 , 挖掘节约投资、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潜力 。
1.2.4 进度控制:根据业主要求 , 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 并在实施过程中控制其执行 。
1.2.5 编制工程监理计划 。
1.2.6 按工程建设进度 , 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
1.2.7 确定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业务水平高 , 管理经验丰富 ,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监理过一 。
15、个以上大型项目或类似工程并取得市优良以上业绩 。
1.2.8 监理人员配置:根据工程进度配备相应专业人员 。
2、资金来源2.1 本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已经被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 并已落实 , 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
3、资格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监理资质 , 即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副本 , 和按有关文件规定取得有效证件 。
3.2 为履行本监理合同的目的 ,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至少需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标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3.3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 ,。
16、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 , 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
为此 , 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 , 各证、照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相符 , 并经过年检或年审 , 否则视为无效 。
3.3.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证件 , 供评标时审查 , 包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 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 驻现场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 安全总监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培训证书、安全总监任命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进津备案通知书 , 已办理监理工程师IC卡的 , 须同时递交 。
3 。
17、.3.2 按规定格式提供在完成的与本工程相似的工程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与本工程相似的工程情况(相似工程指规模或投资相近的监理工程) 。
3.3.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 , 并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简历和业绩情况 , 及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主要监理工程师简历和业绩情况 ,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职工 。
3.3.4 驻现场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代表) , 应当持有国家注册或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
3.3.5安全总监应由具有工程监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经安全培训考核后任职 。
3.3.6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工程拟采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情况 。
3.3.7 有 。
18、关投标人目前和2007、2008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 。
企业应在投标时随投标文件主动提交 , 如有隐瞒不报 , 一经发现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3.3.8 投标人2007、2008年获得的各种奖励或处罚情况 。
3.3.9 中标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监理工程师的IC卡交招标办锁卡 。
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工程监理的投标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 , 除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招标文件须经建设单位审查后 , 经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向投标人发放 。
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包括:第一卷 投标须知前附表 。
19、、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第二章 监理合同第三章 标准条件第二卷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银行履约保函第五章 投标函及监理报价总表第六章 辅助资料表第七章 资格审查表第三卷 监理执行的规范第八章 技术规范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 , 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及标准条件 。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 , 若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要澄清解释 , 以书面形式(包括文字书写、传真等)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 。
20、答 (包括对询问的解释 , 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 答复将尽快发放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15日前 , 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招标人自己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投标人的解释招标人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
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 , 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
7.4 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的同时需送至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备案 , 任何口头解答均为无效 。
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通知后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 。
21、准)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
解答或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具有约束作用 。
联系人:张 晶 传真:022-83717180、89转604三、投标报价8、投标价格计价规定8.1 投标价格8.1.1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费用;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 , 报价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前附表中监理内容所包括项目的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
投标价格中还应包括建筑监理市场价格竞争因素 。
8.2 投标货币8.2.1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
8.2.2 监理酬金的支付:按工程形象部位进度付款 。
8.2.3 赔偿金与增加监理费用按监理合 。
22、同另行商定 。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
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由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
商务标部分:(1)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资格审查资料表(5)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
技术标部分:(1)监理大纲;(2)辅助资料相关表格 。
10.2 投标人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二卷提供的表格格式和要求的内容 , 表格采用A4纸 , 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 投标保证金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 。
11、投标有效期11.1 投标有效期为本须知 。
23、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日期止 。
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 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将提前终止 。
11.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 , 经同意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 。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 , 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 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
12、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
12.2 投 。
24、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支票或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的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出 。
投标人应于2009年6月8日至2009年6月12日9:00时至16:00时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宁河县芦台镇金华路绿洲小区四区别墅25号并取得收据 。
1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 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
如投标人所提交的保证金是以支票的方式 , 若被银行退回 , 也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
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包括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12.4.1中标通知书发出 , 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12.4.2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终止的; 。
25、12.4.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 。
12.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12.5.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2.5.2中标后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2.5.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12.5.4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
12.6 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不采用现金方式 。
13、踏勘现场13.1 踏勘现场将在前附表第9项中规定说明 。
1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 。
26、责 。
14、投标交底答疑会14.1 必要时 , 招标人将在发放招标文件后5日内组织召开投标交底答疑会 , 投标人需派代表于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出席 。
14.2 投标交底答疑会 , 其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提出的问题 。
14.3 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中的任何问题和现场勘察中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须在投标交底答疑会召开3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
14.4 交底答疑会上招标人所做的澄清和解答 , 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 , 招标人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5.1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 , 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 , 以补充通知的方式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 。
27、的投标人 。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 , 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份数的“副本” , 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 , 以正本为准 。
15.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所有涉及报价和对招标文件承诺的内容 , 以及落款标注投标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内容 , 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
15.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 除非涂改和行间插字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 修改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
五、投标 。
28、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注16.1投标人应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编制、密封 。
投标人应将技术标的正本和所有副本一并密封于一包封中 , 然后再将内层包封密封于一外包封中 。
商务标同样执行 。
投标时应为两个完整、独立的包封好的投标文件包 。
投标文件应注明“正本”和“副本” 。
16.2 内层和外层包封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名称 , 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
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 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
内层包封的骑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
在外层包封不得加盖任何投标人标记和印章 。
16.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投标须知第16.1款和第16.2 。
29、款的规定密封 , 将按重大偏差处理 。
17、投标截止期17.1 投标截止期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按规定的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
17.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 , 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
在上述情况下 , 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 , 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
17.3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 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
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少于3个投标人的 , 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
17.4 招标人在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 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
18、投标文件的 。
30、修改与撤回18.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 ,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 , 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出来的投标文件 ,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 , 投标人修改的投标文件内容 , 招标人将拒收 。
18.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 , 应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注和递交 (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 。
18.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修改内容与原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有抵触时 , 以修改内容为准 , 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
18.4 在投标有效期内 , 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 , 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 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 。
31、被没收 。
六、开标19、开标19.1 招标人将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 , 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 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签名报到 , 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
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随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提交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现场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岗位证书 , 安全总监安全培训证书、安全总监任命书、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提交经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备案通知书 , 监理工程师已办理IC卡的须同时递交 。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 证件需年检的 , 应有年检合格记录 。
授权委托人单独参加开标 。
32、会议时 , 必须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
19.2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
19.3 除按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之外 , 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 , 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 , 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 。
19.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
19.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注、密封;(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及法人印章 , 或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印章:(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或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4) 。
33、 在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证件的或提供的有效证件不完全或提供的证件中有无效证件的;(5)总监理工程师、驻场代表及安全总监的岗位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一致的或监理工程师IC卡经核验无投标资格的;(6) 投标时间截止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9.6 当众宣布核查结果或由评标机构在评标时审查 , 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如果有的话)、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
七、评标20、评标会议20.1评标委员会是在招标管理部门监督下 , 由招标人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 。
34、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 成员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 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评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20.2 开标后 , 开始评标 。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
21、评标内容的保密21.1开标后 , 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 , 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 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
2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 , 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 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
21.3中标人确定后 , 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 。
35、材料 。
22、资格审查22.1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在评标前 , 资格审查内容如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3)驻现场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4)安全总监岗位证书(5)安全总监安全培训证书(6)安全总监任命书(7)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交经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备案通知书(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开标会议时);(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单独参加开标会议时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以上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 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阶段 。
23、投 。
36、标文件的澄清23.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 , 评标委员会将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 , 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 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
但是按照本须知第25条规定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
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4.1在详细评标之前 ,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
24.2 就本条款而言 , 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 , 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 , 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 。
37、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 , 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
24.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 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 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 , 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
24.4 投标文件中存在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
24.4.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4.4.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的;24.4.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4.4.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24.4.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 。
38、标文件的要求;24.4.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4.4.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24.4.8在评标过程中 ,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 , 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
24.4.8.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 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24.4.8.2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 应作废标处理 。
24.4.8.3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24.4.8条、24.4. 。
39、8.1条、24.4.8.2条、24.4.8.3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 , 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 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 作为废标处理 。
凡未执行第3款(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均按废标处理 。
24.5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 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24.6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
拒不补正的 , 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不利于 。
40、该投标人的量化 , 其量化标准为每出现一次评委会可视其性质和重要程度扣减0.5-0.8分 , 量化后分值计入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分数内 。
25、错误的修正25.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 进行校核其投标报价 , 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 ,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 , 以文字数额为准 。
25.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 , 调整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 。
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 , 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 并不影响继续评标 。
2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6.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 。
41、按照本须知第24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
26.2 评标委员会在评价与比较时应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监理大纲、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打分 。
并按照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评标定标方法提出评审意见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所写的评标报告 。
八、授予合同27、合同授予标准27.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评选出的中标候选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 。
27.2中标人不得与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材料供应商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
28、中标通知书28.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 。
42、 , 根据评标委员会编写的评标报告拟写招标投标函面报告 , 3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
书面通知 ( 以下称“中标通知书”) 中应明确实施、完成和维护招标工程的中标标价 ( 以下称为“合同价格”) 和有关合同签订或谈判的日期、地点 。
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
28.3 履约担保的要求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交履约担保 , 同时做出支付担保 。
担保方式可依据建筑200812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选择 。
29、合同协议的签署29.1 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内容 ,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协议 。
29.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
43、0日内 ,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 , 中标人将合同送市合同管理办公室备案 。
29.3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29.4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 , 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
九、招标文件解释30、招标文件解释30.1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联系人:刘会铁 联系电话:022-69587998 31、其它31.1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费用 , 除在文件中说明者外均由投标人自负 。
第 。
44、二章 监理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 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 , 签订本合同 。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 ( 以下简称“本工程” ) 概况如下: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 投 资: 一、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
二、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1) 监理投标函或中标通知书(2) 本合同标准条件(3) 本合同专用条件(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修正文件 。
三、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 ,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 , 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
四、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 , 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
本合同自 。
45、 年 月 日开始实施 ,至 年 月 日完成 。
本合同一式 份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双方各执 份 。
委 托 人:(签字、盖章) 监 理 人:(签字、盖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 编: 邮 编:电 话: 电 话: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专 用 条 件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人自备的、 。
46、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 ,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名工作人员 , 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 , 凡涉及服务时 , 此类职员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
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 。
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 , 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 , 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 , 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 , 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 。
47、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 , 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报酬 , 按 汇率计付 。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附加协议条款:合同管理办公室备案:(章)年 月 日第三章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 , 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 , 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 。
48、的一方 , 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 , 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 , 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 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 , 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 , 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 , 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 。
49、止监理业务 , 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 , 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 , 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
监理人义务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 , 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 , 完成监理合同专 。
50、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 , 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 , 应认真、勤奋地工作 , 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 , 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 , 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 , 未征得有关方同意 , 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
委托人义务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 , 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
根 。
51、据需要 , 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 , 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 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
更换常驻代表 , 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 , 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 , 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
第十四条 委托应在不影响 。
52、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 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
(2)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
第十五条 根据情况需要 , 如果双方约定 , 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 , 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
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 , 享有以下权利:(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建议权 。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
(3)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范、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 , 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
(4)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 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 , 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 , 或 。
53、延长工期 , 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 , 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
(5)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 , 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 , 向承包人提出建议 , 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
(6)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 , 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
(7) 征得委托人同意 , 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 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 , 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
(8)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 , 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
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
(9)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 以及工程实际竣工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621/0022536414.html
标题:天津|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茂川大厦工程监理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