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制度 安全管理 5651673153
25、隐患 , 遵照国家、地方和市、区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 , 特制订本细则 。
第2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
第3条 公司劳动安全部是公司主管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职能部门 , 负责本实施细则的归口管理 , 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相关领导和部门支持和配合协助 。
承建工程的项目部 , 应按本细则的具体要求做好工作 。
第二章 安全管理第4条 建立健全项目部、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 并责任落实到人 。
第5条 分包各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必须有双方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 。
第6条 施工作业前 , 新(转岗)工人应在公司劳动安全部的监督下 , 须经项目部和作业班组的安全教育后上岗 , 并及时做好记录和签名 。
26、 。
第7条 工人须熟识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 。
第8条 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 , 应有较全面、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 并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
第9条 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 , 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全面、具体、有针对性 , 双方须履行签字手续 。
第10条 项目部应建立电工、焊接(气割)、机动车驾驶特殊作业人员和其他机械操作工名册 。
特殊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 未持证人员不准上岗 。
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 , 不得超期使用 。
第11条 公司、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 检查要抓住重点和危险岗位 ,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发整 。
27、改通知单 , 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 进行整改 , 并由检查单位履行复查手续 。
第12条 获悉六级以上大风警报后 , 应对施工现场的架子、缆绳、设备、线路、排水、临设、围护等进行全面检查、全面加固 , 消除隐患 , 并有人值班 。
第13条 建立工伤、火灾等事故档案制度 。
发生伤亡、火灾及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 , 项目部必须迅速上报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 并保护好现场 。
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劳动安全部 , 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上报 。
第14条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资料台帐 , 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 记录须完整、真实 。
工程完工后 , 应及时将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完整地上交公司劳动安全部存档 。
第三章 施工用电第15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 。
28、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第16条 架空线两杆间距不大于25米 , 电杆埋深不少于1米 , 地面与架空线最近处净高不低于4.5米 , 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少于3米 , 室内不少于2.5米 , 施工照明电线一律用三芯电缆 , 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 , 并用绝缘子固定 。
照明灯具、配电箱等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 。
第17条 配电箱安装离地面不少于1.2米 , 其周围1米范围内不准摆放任何物品 。
第18条 配电箱制作一律采用铁壳材料 , 并要有防雨措施 , 门锁齐全 , 有色标 , 统一编号 。
第19条 开关箱、配电室、变压器、配电闸等重要用电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 并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 任何电动机具必须切断电源后 。
29、方可移动 。
第20条 严禁未经审批就擅自明火作业 ,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气灶、电茶壶或用碘钨灯烘晒衣服等 。
第21条 注重个人防护 , 下窨井、污水池、雨污水管道、水上作业等 , 作业前必须做好各项防护工作(如预通风、测毒试验等) , 作业时须设专人监护 , 穿带好防护用品 。
电焊作业应戴有色防护目镜 。
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的规定要求 。
第22条 防火设施a.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现场用火作业区 , 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仓库和生活区域划分明确 。
b.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设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 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
c.非重点仓库、宿舍、食 。
30、堂等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 , 设常规消防器材 , 一般每百平方米配备2只10公升灭火器 。
d.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 , 周围不堆放物品 , 有专兼职人负责维护管理 。
e.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距离不少于10米 , 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少于30米 , 否则应有安全隔离措施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711/0022846065.html
标题: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5651673153(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