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试行 办法 评定 等级 服务机构 湖北省 养老
1、湖北省民政厅文件鄂民规发 20114 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为了加强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提高标准化、 专业化管理水平 , 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省厅制定了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 (试行) ,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具体考评细则另行印发 。
附件: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对照表1二一一年九月二日主题词 :社会福利养老等级评定通知抄送: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湖北省民政厅办公室2011 年 9 月 13 日印发2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湖北省|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2、( JGJ122)、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 )等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民政规 2010 5 号) 等规章和文件精神 , 结合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实际 ,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登记 , 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或指导的湖北省公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 。
第三条申请等级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规范 , 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
(二)持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 。
3、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上年度民政、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年检审查合格 。
(三)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语言规范、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 工作时间内统一着装并佩证上岗 。
(四)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
第四条 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采用星级制 , 从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四个等级 。
符合第一章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但达不到二星级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视为一星等级 , 不参评、不授牌 。
第二章等级标准第五条二星级标准(一)规模床位 50 张以上 , 每张床位建筑配套面积25 以上 。
(二)环境1.建筑 。
结构良好 , 布局合理 , 符合JGJ122 标准 。
2.绿化 。
室外活动场所不小于150, 绿化面积达到60 。
4、%以上 。
33.空气和噪音 。
养老服务机构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 要求;周围不应有强噪音源 , 晚上噪音低于40 分贝 , 白天噪音低于50 分贝 。
(三)设施设备1.居室( 1)平均使用面积 。
卫生间不小于 3 ;起居室单人间不小于 10, 双人间不小于 14, 三人间不小于 18, 多人间每张床位不小于 5。
( 2)采光 。
房间窗地比不小于 1/9 。
(3)通风 。
居住空间应能自然通风 , 无通风死角 , 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 。
(4)卫浴 。
配备座便器或座便椅 , 设有安全扶手 , 达到JGJ122 标准;设有防滑垫、换气扇、卫生纸及纸夹、废纸篓、淋浴器(椅)等 。
(5)家具 。
配备基本生活家具且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
。
5、(6)温度调节 。
室内配有电扇、热水袋等基本安全冷暖调节设施 。
(7)床上用品 。
舒适、干净、整洁 。
(8)呼叫设备 。
在起居室和卫浴室安装有紧急呼叫设备 。
(9)相关电器 。
配备电视机等日常电器设备 。
2.食堂(1)设置 。
分别设置厨房、餐厅、库房 , 总使用面积不小于60 ;符合环保要求 , 厨房有充足通畅的排烟和排风换气设备;各种食品分类存放 。
(2)卫生 。
持有卫生许可证;排污设施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有垃圾分类设施并保持其封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杀蚊蝇、蟑螂和老鼠等虫害的设备及药剂 。
(3)餐厅 。
总餐位数与机构老人及探视人员就餐相适应 , 布局合理 。
3.医疗康复(1)医疗 。
配备急救箱、体温表、血压计、常规消毒用品;有一 。
6、家以上合作定点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具备及时诊断和救治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常见病、突发疾病的能力 。
(2)康复 。
有与之合作的定点康复机构 。
4.公共区域(1)接待室 。
有专门的接待室 , 并提供文字、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的介绍 。
(2)阅览室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15/0023727668.html
标题:湖北省|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