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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录入员使用“委托收款(划回)录入”交易 , 录入成功后 , 录入员将该“交易流水号”记录在托收凭证第四联正面右上角 , 交复核员进行复核 。
委托收款(划回)的复核、修改、状态查询等比照汇兑业务进行处理 。
托收凭证第三联与第四联分别作为扣划客户款项的借方凭证和办理资金汇划、发送往账的依据 。
第十二条付款人为客户 。
13、的 , 如付款期满 , 付款人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全部款项 , 付款社(行)在托收凭证上注明退回日期和“无款支付”字样 , 并填制三联付款人未付款项通知书(用异地结算通知书代) , 第一联通知书和第三联托收凭证留存备查 , 第二、三联通知书连同第四联托收凭证邮寄收款人开户社(行) 。
留存债务证明的 , 其债务证明一并寄收款人开户社(行) 。
第十三条付款人拒绝付款 。
付款人为客户的情况下 , 付款社(行)在付款人签收日的次日起3日内 , 收到付款人填制的四联拒绝付款理由书以及付款人持有的债务证明和第五联托收凭证 , 经核对无误后 , 在托收凭证上注明“拒绝付款”字样 , 然后将第一联拒绝付款理由书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回单退还付款人 , 将第二联拒绝付款理由 。
14、书连同第三联托收凭证一并留存备查 , 将第三、四联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付款人提交或本行留存的债务证明和第四、五联托收凭证一并寄收款人开户社(行) 。
第三节托收承付(划回)业务汇出社(行)的操作流程第十四条付款人开户社(行)收到收款人开户社(行)寄来第三、四、五联“托收凭证”及交易单证审核无误后 , 在托收凭证上填注收到日期和承付期 。
将第三、四联托收凭证专夹保管 , 第五联托收凭证加盖业务公章 , 连同交易单证一并交付款人 。
第十五条经办员在承付期满日营业终了前以托收凭证第三联作为借方凭证 , 凭第四联进行款项划回录入 。
第十六条经办员使用“托收承付(划回)录入”交易 , 录入托收承付(划回)往账信息 , 比照“汇兑录入”交易处理 。
15、 。
录入完毕 , 录入员将“交易流水号”记录在托收凭证第四联正面右上角后 , 交复核员复核 。
托收承付(划回)的复核、修改、业务状态查询等比照汇兑业务进行处理 。
托收凭证第三联与第四联分别作为扣划客户款项的借方凭证和办理资金汇划、发送往账的依据 。
第十七条经办员接收汇兑来账 , 打印来账凭证 , 并按下列情况处理 。
一、账号户名相符的来账 , 自动进行记账处理 。
二、账号户名不符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入账的来账 , 自动进行挂账处理 。
三、对于需要支取现金的来账 , 可一次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
进行手工账务处理时 , 将款项转入“应解汇款应解个人汇款”账户 , 支付现金时通过该账户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 , 客户填写的现金支票作为该账户借方凭证 。
收款人支取现金 。
16、时 , 需提交身份正件原件及复印件 , 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验证无误 。
身份正件复印件作为“应解汇款”科目借方凭证的附件 。
四、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 , 收款社(行)应立即办理退汇 。
汇入社(行)对于超过两个月仍无人支取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
第二节挂账的后续处理一、查询查复的基本规定:(一)办理支付结算必须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 。
(二)对收到有疑问的来账需要查询时 , 必须及时向有关社(行)发出查询 。
(三)被查询社(行)收到查询必须按照查询的要求认真查阅有关账册、凭证和资料 , 于收到查询当日或下一法定工作日上午给予明确答复 。
(四)查询查复书应妥善保管 , 按查询书日期顺序排列 , 按年装订并归档保 。
【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操作规程】17、管 。
二、收到有疑问的来账 , 经办员应使用查询交易 , 向汇出社(行)发出查询 。
查询成功发送后 , 经办员打印查询书 , 并加盖业务公章及名章 , 系统自动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 。
待收到查复后 , 打印查复书 , 加盖业务公章及名章 , 将查询书和查复书配对后专夹保管 。
三、经查询后 , 参照“挂账手工入账(916005)”进行入账或退票 。
第三章凭证及账表一、电汇凭证一式三联 。
办理转账汇款时 , 第一联代汇款人的回单;第二联代汇出社(行)汇款人账户借方凭证;第三联作汇出社(行)办理资金汇划、发送往账的依据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16/0023747070.html
标题: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信银系统电子汇兑业务操作规程(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