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银行 管理办法 信用社 微机
3.录入员、复核员、系统管理员、密约主管对自己的操作口令要严格保密 , 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 不得询问他人的密码口令 , 并按期更换自己的新密码口令 。
4.记摘重要事项的纸张不得乱放 , 并按规定销毁 。
5.电子联行计算机出社维修时 , 必须删除所有软件 , 并经信息科同意方可实施 。
6.将电子联行转汇清单及来帐补充报单作为重要空白凭证加强管理 , 以“一份一元”为记帐单位纳入表外科目核算 , 登记“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 。
7.领入时需填写表外科目传票 ,。
7、详细登记种类、起止号码和数量 , 并填写登记簿;定期盘点 , 做到帐、报、实相符 。
使用时填写领用单和“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 , 逐份销号监督;日终进行核对 , 确保结存数量与实物相符 。
8.严禁让非本社汇款传票专职传递人员携带汇款传票给某汇入社 。
四、故障维护(一)电脑软件发生故障时 , 必须及时电话向联社信息科汇报 , 提出维护申请 , 提供故障情况 , 以便联社信息科登记 , 统一协调 , 及时派人予以维修 。
同时 , 在软硬件维修方面 , 我们积极采取措施 , 建立维修申报、登记和备用等一系列制度 。
(二)电脑及配套设施等硬件发生故障时 , 要及时送联社 , 填写好故障原因及损坏配件等详细情况 , 并更换备用机 , 以保证各电脑网点微机都能够正常运行 。
(三) 。
8、电脑软、硬件出现故障时 , 未经联社信息科同意 , 不准擅自找他人维修 , 以免泄密或搞乱程序 。
五、微机、外设及耗材的购置(一)凡需新上电脑网点 , 购微机及配套设施(打印机、UPS主机、蓄电池等)的 , 必须先向联社主管领导申请 , 由联社审批后 , 统一购置 , 不准信用社擅自乱购微机及配套设施 , 以免不匹配时损坏主机等重要部件 , 或因装不上程序而不能使用 , 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二)电子耗材包括(磁盘、色带、色带架、打印纸、电缆线、键盘、硬盘及有关板卡等) 全部由联社信息科统一购置 , 统一领用 , 如实登记 , 既可避免因随便外购时型号不配而致使主要部件损坏 , 又便于结算 。
(三)维护费收取标准 。
软件一次修理费200元 ,硬件维修一次按硬件原价的10%加收维修费 。
六、责任及处罚(一)各社主任要自我监督 , 全体员工共同遵照执行 , 联社信息科进行全面监管 。
(二)凡电脑网点每月不能坚持双盘备份的一次罚款50元 , 信用社会计不能实行报盘的一次罚款50元 。
(三)对于违反上述条款规定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 , 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责任 , 并视同情节调换操作人员岗位 。
七、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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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20/0023836585.html
标题:信用社|信用社(银行)微机管理办法(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