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银行 信用社 管理办法 运行 计算机系统
1、信用社(银行)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信用社(银行)(以下简称“广东农信”)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运行 , 提高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 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用社(银行)联合社计算机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以及各地市、县(市、区)农村信用社数据网络中心(以下简称各级数据网络中心)的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 。
第三条 计算机中心是各级农村信用社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 。
省中心、各级数据网络中心下设运行机构 , 由一名中心领导专管;没有数据网络中心的基层联社不设运行机构 , 但承担运行管理的职责 , 其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可参考本办法的规定 。
第四条 省中心及各级数据 。
2、网络中心可参考本办法 ,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 制定实施细则及操作规范 。
第二章 运行管理岗位设置及职责第五条 省中心负责省联社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 各级数据网络中心负责本中心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 并接受省中心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
第六条 各级中心根据生产运行操作流程和保障的需要 , 须设置以下运行岗位:安全管理岗、安全保密岗、系统管理岗、网络通信管理岗、运行档案管理岗、操作员岗、高级操作员岗、应用系统维护岗、设备管理岗、设备维护维修岗、安全保卫岗 。
各岗位应确定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和操作规程 。
应用维护管理员与系统管理员、网络通信管理员不得混岗 。
第七条 安全管理员负责系统运行的安全管理工作 , 指导并监督系统运行各 。
3、环节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与实施 。
第八条 生产运行和维护工作岗位人员 , 要求选用思想品德端正、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 , 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 。
第九条 运行工作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技术考核及上岗认证 。
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要报省中心备案 。
第十条 运行岗位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表现、遵守安全规程等方面的评议和考核 , 对不合格人员要及时更换或调离 。
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是指对保障计算机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各环节的管理 。
第十二条 运行机构应充分合理地利用系统提供的安全机制 , 实现系统的安全保护和安全服务 。
第十三条 运行机构对各级用户及其权限的设定应进行严格管理 ,。
4、用户权限的分配必须遵循“最小特权”原则 。
第十四条 用户密码应严格保密 , 及时更新 。
重要用户密码应密封交安全保密员保管 , 并以磁介质形式存放监察保卫部 , 保证及时更新 。
第十五条 运行岗位人员调离 , 运行机构应及时修改相关密码 。
第十六条 运行机构应严格限制对密钥等密级文件的访问 , 防止非法研读和拷贝 。
第十七条 运行各岗位人员不得担任业务操作工作 。
应用软件开发人员不得代替运行人员从事运行各岗位的工作 。
第十八条 运行机构每日应对主机系统、网络系统的安全审计跟踪记录及应用系统的日志进行检查 , 分析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 , 对发现的隐患和漏洞要及时研究补救措施 , 并报计算机中心领导审批后实施 。
第十九条 运行机构应采 。
5、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 控制病毒的传染源 , 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 并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 , 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
第二十条 对由厂商提供的远程支持联接及操作 , 运行机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 并对支持情况进行监督、审核、记录、备案 。
第二十一条 运行机构应制定安全运行应急计划 , 针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故障和灾难 , 制定恢复运行的措施、方法 , 并成立应急计划实施小组 , 负责本社应急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
应急计划的实施必须按规定由有关领导批准 , 实施后 , 运行机构必须认真分析和总结事故原因 , 制定相应的补救和整改措施 , 写出报告 , 报上级计算机中心备案 。
第二十二条 在保证系统日间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 运行机构对可模拟的故障和灾难每年 。
6、至少进行一次实施应急计划的演习 。
第二十三条 对关键业务系统 , 如:柜面业务系统、资金清算系统、中间业务系统等 , 日间停止正常运行 , 各级计算机中心超过4小时、基层联社超过8小时 , 属重大运行事故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20/0023849684.html
标题:信用社|信用社(银行)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