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情况 策略 转让 收款 国际贸易
在应收款转发让风险防范方面 , 首先 , 货物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及工程承包商应对其合作对象的资信状况及其所在国法律法规、金融货币政策深入了解 , 从源头上减少应收款权利无法实现或受到损害的风险 。
可以通过网络、国外的行业协会、我驻外的商务参赞、银行、国外著名咨询机构、国外的宣传媒介或者通过与进口商打 。
7、交道的其他企业、实地考查等方式来获取对方的信息 。
其次 , 应熟悉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金融方面的规定 , 尤其是有关债权转让方面的规定 , 避免因选择转让人所在地法律为准据法是可能产生被动局面 。
再次 , 选择信誉良好的代理商和受让人 。
(二)对我国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立法方面的建议针对我国应收款转让方面的立法状况并考虑与今后国际公约接轨 , 在立法方面有以下建议 。
1.提升规范应收款转让的立法层次 , 关于债权让与或应收款转让专门立法 , 更好规范应收款转让经济活动 。
2.明确应收款的可转让性 , 尤其是对将来应收款和约定禁止转让应收款的可转让性做出明确规定 。
3.应允许受让人向债务人发转让通知和付款 。
8、指示 , 但对债务人的通知不影响转让合同是否生效 , 仅作为排出第三人和实现债务人向受让人付款的依据 。
可以针对债务人较多、债务人不明确或不确定的情况进行适当公示或登记 。
4.尽快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优先权规则 , 完善我国优先权制度 。
可以在我国合同法强调转让通知的作用的基础上增加以通知时间为准的优先权规则 , 规范受让人与其他权利竞合人之间的优先权争端 。
另外 , 也可以借鉴物权法关于不动产交易需采用登记进行完善的办法建立已登记时间为准的优先权规则 。
5.尽快批准国际保理公约 , 尽早加入应收款转让公约 , 以便为我国进行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营造国际保障和良好国际法制环境 。
目前 , 我国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规模、交易额、法制环境与我国作为国际贸易大国的国际际地位很不相称 , 如果加入上述公约 , 会促进我国应收款转让的立法完善 , 拓展我国开展应收款转让的国际平台会 , 有效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国际分歧和法律障碍 。
四、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的应用状况和立法现状 , 找出了阻碍应收款转让的相关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应用和立法实践的解决办法 , 希望能够促进我国国际贸易应收款转让市场向繁荣、稳定方向发展 。
作者:潘巧红单位:河南城建学院第 5 页 共 5 页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21/0023864273.html
标题: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应收款转让情况及策略(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