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管理制度 国土局 车辆
1、国土局车辆管理制度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一、派车原则 公车派出本着有利工作的原则 , 先领导后部门、先急后缓 , 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
二、车辆管理 (一)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使用 。
(二)派车程序 1、派车直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
2、各股室出差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 , 出差车费按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
3、除应急用车外 , 用车需提前1天与办公室联系 , 统一平衡安排 。
下乡(镇)或到外地出差须由办公室填写派车通知单 , 驾驶人员凭派车通知单出车 。
4、派出车辆必须按派车的用途、路线和时间用车 , 改变用途、路线和延长用车时间必须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 用车人员和部门不得随意改变 。
(三) 。
2、驾驶员守则 1、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条和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 , 遵纪守法 ,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的思想 。
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 严禁开疲劳车、英雄车和酒后开车 。
2、驾驶人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 , 爱护车辆 , 经常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和保持车辆内外的整洁 。
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和随车人员驾驶 。
3、驾驶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宗旨 , 要优质、热情、周到、正点地为每一位领导和乘车人员服务 , 不得看人行事 , 不得刁难乘车人员 。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车人员或基层单位要钱、物、土特产、油和好处 , 违反者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和经济处罚 , 情节严重的 , 调离工作岗位并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
4、驾驶 。
【国土局|国土局车辆管理制度】3、人员必须服从调度 , 听从指挥 , 准时出车 , 不得消极怠工 , 不得我行我素 。
坚持行车登记制度 , 未经办公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车 。
对不服从安排的驾驶员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
5、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的有关规定 , 加强劳动纪律 , 没有任务时应在办公室内待命或学习业务 , 否则按旷工处理 。
6、节假日和每天下班后 , 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 未经办公室负责人允许 , 不得私自动用 。
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停车地点造成的一切后果 , 由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
7、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 , 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时 , 扣发年度安全考核奖 , 并按2%比例赔偿损失费(保险公司赔偿额除外) 。
4、;赔偿金额从本人工资中一次扣除或分期扣除 , 分期扣除最长时间不得超出一年 。
因驾驶员的责任造成机件损坏的按10%的比例赔偿损失费 , 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 , 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 局机关任何人员私自要求驾驶员出车 , 发生交通事故 , 按6:4分摊责任 。
8、严禁公车私借 。
9、驾驶员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 奖安全考核奖1000元 , 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审签后由局机关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
所有车辆保险一律由办公室办理统一保险项目 , 直属单位参照执行 。
(四)车辆划分 现行车辆管理原则上按各领导分管部门进行划分 , 划分车辆一般满足各分管领导所属部门使用 , 服从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使用 。
1、分管领导:邓良春 部门:办公室、纪 。
5、检室、财务室、信访办、政工股、法规股、储备中心、矿权交易中心、整理中心 车辆:川S51333、川S28028、川S09099 纪检室:川S23245 监察大队:川S01377、川S23894 2、分管领导:* 部门:地籍股、利用股、地政中心、测绘队 车辆:川S49021、* 3、分管领导:* 部门:耕保股、规划股、统征办、失地办、金遗办、 车辆:川S38903、川S48433 4、分管领导:* 部门:矿管股、地环股、地租队、地环站 车辆:新猎豹、川S32568 5、交通车:川S16308 三、车辆维修 1、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车辆维修由办公室指定维修厂维修 , 驾驶人员向车管人员提出申请 , 经技术检查鉴 。
6、定 , 车管人员填写送修单 , 报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经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厂维修 。
未经批准 , 驾驶人员不得私自送厂修车 。
2、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维修的 , 必须经用车负责人批准 , 返回后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 , 经车管人员验审后才予报销 。
3、车辆在厂修理时 , 车管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到厂督促检查 , 检查所换零配件 , 维修项目是否属实 , 检查零配件的质量 , 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 认真核实零配件价格、工时费、材料综合管理费是否合理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821/0023864706.html
标题:国土局|国土局车辆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