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一公司拖欠林志玲为期2天的演出费400万元,法院颁布限制消费令

近日 , 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纯公司)因拖欠林志玲的400万演出费不支付 , 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颁布限制消费令 。
据悉 , 2017年7月 , 元纯公司与林志玲持股99%的御葵工作室签订了《演出合同》 , 林志玲担任《极限挑战》第三季节目的特邀嘉宾 , 为期2天 , 录完节目后 , 元纯公司应在10个工作之内支付林志玲400万元的演出费 。
喀什一公司拖欠林志玲为期2天的演出费400万元,法院颁布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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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 , 节目录完并播出以后 , 元纯公司迟迟没有支付演出费 。 2017年至2020年间 , 御葵工作室3次提醒元纯公司支付费用 。
第一次在2017年10月 , 御葵工作室向元纯公司开具400万元策划服务费发票 。 第二次在2019年8月30日 , 御葵工作室委托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向元纯公司发送律师函 。 第三次在2020年6月11日 , 御葵工作室向元纯公司作出《催告公函》 。 但元纯公司表示:没有收到函件 。
九派新闻注意到 , 该公司已于今年1月被列为被执行人 , 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 7月11日 ,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元纯公司发布限制消费令 。
7月13日 , 九派新闻打通了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电话 , 问及公司何时还款 , 对方称自己与该公司毫无关系 。
九派新闻实习采访人员陈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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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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