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合同签订地为诉讼地是否可以

约定合同签订地为诉讼地是可以的 。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约定合同签订地为诉讼地是否可以在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当中我们可以和世界各地的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就算在境内,跨省份的合作和交易也非常的多,因此双方其实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当中不一定就是在同一个地方的,所以必须提前的把发生了争议以后的 诉讼 法院约定清楚了 。但是,约定合同签订地为诉讼地的这种想法有人可能不确定法律上是否支持 。约定合同签订地为诉讼地是否可以? 可以的,约定了可以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纠纷,那就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 。一)当事人想 约定管辖 时,在不违反法院 级别管辖 和专属 管辖 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 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 合同纠纷 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 买卖合同 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 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 购销合同 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 承揽合同 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 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 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3)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4)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 保险合同 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 。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 代理 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 运输合同 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约定双方所在地起诉可以吗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 。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 原则上由 被告所在地 (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 合同履行地 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即 合同的当事人 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 原告住所地 或标的物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
合同签订地有诉讼管辖权吗合同签订地有诉讼 管辖权 吗 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 地法院等 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级别管辖 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当事人没有 约定管辖 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 买卖合同 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 购销合同 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 承揽合同 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 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 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 保险合同 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 。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 代理 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 运输合同 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 合同纠纷 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发生合同纠纷后,如果您决定向法院起诉,来解决合同纠纷,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时,您首先需要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不会受理 。如果没有法律知道的小伙伴,可以找一个比较专业的 律师,这样胜算会比较大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