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

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是指对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抚养关系的确认行为 。
《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的一、事实 抚养 关系如何认定的 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抚养关系的形成时间是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这是一般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当然,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但是属于精神病人,也一直都是由继母或者继父照顾的,双方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 。指在 收养法 出台前就已经存在的 收养 关系,称 事实收养 关系,未经收养登记,以父母子女相称即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事实抚养关系”应包括: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 抚养费2、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养父(母)对未满18岁的养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二、申请事实抚养公证怎么申请办理? 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须提供经公证的 授权委托书 ,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公证 。须提交的证件、证明包括: 1.抚养人户口簿、 身份证 、或夫妻关系证明,抚养人为单身的,提供当地 民政局婚姻登记 机关出具的无 婚姻登记 记录证明 。2.抚养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事实证明》,抚养人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 。3.抚养人提供保证抚养事实真实对被抚养人履行 保证书。公证机构受理抚养事实公证申请后,须调查核实抚养事实的真伪情况(被抚养人超过10周岁以上的,须询问其意思表示),并将核实记录归档留存 。公证机构对符合抚养事实公证规定的,应出具事实抚养公证书 。事实抚养公证参照公证收取公证费,外出调查费依相关规定收取 。涉及计划生育相关问题时,办理抚养事实公证的被抚养人,纳入抚养人本人生育子女数 。已经办理事实抚养公证的,抚养人可为被抚养人提出户籍登记申请 。持办理公证手续时提交的证件、抚养公证书、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等复印材料,到抚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公安派出所经审查情况属实的,须单独立户,逐级上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落户手续 。事实抚养公证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人口计生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依据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即“原收养法实施期间建立的收养关系,符合原收养 法规 定的,公证机构可以给予公证不符合原收养法规定的,公证机构不得办理收养或公证,但可对当事人之间抚养的事实进行公证 。”由此可见办理抚养事实公证是有据可依的 。办理此项公证,主要要求当事人提供形成抚养事实的证明材料,具体可参照上述五部委发布的“民发[2008]132号”文件的内容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抚养关系可以确定双方的关系,对于收养的子女等,收养关系在法律和情理上都是存在的,而且由于收养也有一些法定的要求,所以如果没有收养关系的法律手续,那么可能为构成违法或者非法收养 。
怎样才算事实的抚养关系“事实抚养关系”应包括: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2、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养父(母)对未满18岁的养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方式是什么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方式如下:
1、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有户口簿档案等材料;
2、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父母子女之间最基本的相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父母子女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
3、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照顾、保护、教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相互之间的继承等;
4、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