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婚晚育年龄,重庆婚假是多少天

本文目录
  • 1.
  • 2.重庆婚假是多少天
  • 3.重庆晚婚晚育产假规定2021
  • 4.重庆市计划生育条例解读

重庆晚婚晚育年龄,重庆婚假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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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婚假是多少天重庆的婚假是这么规定的:
一、法定婚假几天、法定婚假多少天?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
5、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者享有休婚假的权利,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不能对抗该权利,即如侵犯了劳动者的休婚假权利的,合同条款无效 。
二、晚婚婚假多少天、晚婚婚假规定、法定晚婚婚假几天?
1、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
【重庆晚婚晚育年龄,重庆婚假是多少天】
重庆晚婚晚育年龄,重庆婚假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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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婚晚育产假规定2021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
重庆晚婚晚育年龄,重庆婚假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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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计划生育条例解读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呆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推行计划生育,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坚持与帮助群众发展经济,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把人口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服务内容;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 。第八条 市和区、县(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依照本条例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村(居)民委员会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 计划、财政、卫生、民政、人事、教育、公安、工商、劳动、农业、统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
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应支持和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
计划生育协会应宣传、动员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充分肆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生育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服务机构负责做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的供应、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 。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市)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开计划生育的办事规定和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避)民委员会、单位应定期公布生育计划执行情况及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接受公民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