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此刻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 。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终又做了什么谁也不明白 。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此刻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 。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而此刻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能够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我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孔乙己这篇文章写了孔乙己哪6件事1、酒客揭短,取笑孔偷东西
2、酒客取笑孔乙己没有进学
3、孔教小伙计识字
4、孔分茴香豆给小孩吃
5、孔被丁举人打断了腿
6、用手“走”进酒店
近代·鲁迅《孔乙己》原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
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 。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我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 。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 。
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 。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 。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 。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 。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
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
便排出九文大钱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 。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 。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 。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 。
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 。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
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 。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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