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马尾区公租房线上申请平台 福州马尾区公租房线上申请平台


福州马尾区公租房线上申请平台
符合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马尾区公共租赁租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榕马政办规〔2023〕1号)规定的申请条件,居住在马尾区的家庭(含港澳台同胞) , 应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 , 在马尾区有合法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于7月19日起工作日提出申请 。通过线上渠道申请的,需以主申请人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在相关APP内注册账号后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
?申请平台:

?申请操作流程:
申请人通过“公租房”APP提出申请(请实名注册账号) 。
1、进入公租房APP
进入“公租房”APP后,在左上角选择所在地区为“福州市”进入福州市页面 。
提示:
(1)如果没有“公租房”APP , 可以进行下载>>下载入口;
(2)新用户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 。
2、资格申请

在首页点击资格申请,进入申请页面
2.1选择本次申请的受理部门
选择所在地区后 , 点击“资格申请”菜单,选择本次申请的受理部门,申请的保障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人类型
提示:
(1)区县、街道/乡/镇为非必选项,建议进行选择,以便您能够快速筛选出正确的受理部门
(2)该页面请勿选择社区/居委会
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否则点击“取消”返回当前页面重新选择
2.2阅读公租房网上申请须知
阅读公租房网上申请须知,确认后在下方的方框内打勾,点击“下一步”
2.3填写主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根据当前账号的实名信息和账号信息自动反显,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余的主申请人信息,输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提示:
(1)就业情况选择在职或离退休时需要填写工作单位

(2)月收入=个人年收入/12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4、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进入家庭成员信息填写页面 , 若存在其他家庭成员 , 请点击“添加家庭成员信息”按钮,填写家庭成员信息:若不存在其他家庭成员则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个填写环节 。
点击“添加家庭成员信息”按钮进入如下页面 , 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 。
提示:
(1)户籍地详址和现居住详址默认与主申请人信息一致 , 若不致的请手动修改为正确的地址 。
(2)就业情况选择在职或离退休时需要填写工作单位(3)月收入=个人年收入/12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福州马尾区公租房线上申请平台 福州马尾区公租房线上申请平台】(4)若不符合共同申请的条件,“是否共同申请人”项请选择“否”
(5)保存完毕后可点击“Y”按钮对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2.5、填写家庭住房信息
进入家庭住房信息填写页面,点击“添加家庭住房信息”按钮,填写家庭住房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请点击“保存”
(1)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家庭住房信息,房屋住用状况为“租住或借住”时无需填写其他信息;房屋住用状况为“租住或借住”外的其他状况时,需要填写房屋权属编号、建筑面积等信息
(2)保存完毕后可点击“Y”按钮对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1)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家庭住房信息,房屋住用状况为“租住或借住”时无需填写其他信息;房屋住用状况为“租住或借住”外的其他状况时,需要填写房屋权属编号、建筑面积等信息
(2)保存完毕后可点击“Y”按钮对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2.6、填写家庭财产信息
进入家庭财产信息填写页面,若存在家庭财产,请点击“添加家庭财产信息”按钮,填写家庭财产信息:若不存在家庭财产,则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个填写环节
点击“添加家庭财产信息”按钮进入如下页面,选择财产所有人、财产类别 , 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
提示:
(1)“数量”为该人员名下该类别财产的所有数量
(2)“计量单位”可根据财产类别进行填写,分别为:银行存款笔)、土地使用权(亩)、车辆(辆)、有价证券(本)、异地房产(套等 。
(3)“总价值(元)”为该人员名下该类财产的总价值
(4)保存完毕后可点击“Y”按钮对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2.7、收件资料上传
请上传申请的相关收件资料,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
提示:
(1)可点击材料名称右侧的“?”查看详细的材料描述
(2)请在第一栏上传申请表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 非本市中心城区的请上传居住证
(3)家庭信息、住房和资产查询委托书为申请表随附的“授权和承诺书”,请单独上传
(4)优先配租的相关材料,请在“其它”栏进行上传
2.8、申请信息确认
点击“提交”按钮后 , 会展示先前填写的所有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并进行二次确认后提交申请
3.申请进度查询
申请提交后 , 主申请人可在首页-“进度查询”菜单查询本人的申请进度
4.取消申请
在首页-“进度查询”菜单可以取消未被审核或是已被驳回的申请 。

5、重新申请
申请被驳回后,主申请人在首页-“进度查询”菜单可以点击重新处理”按钮,再次在该申请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
注:因技术原因,其它线上受理渠道后续陆续开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