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规定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第(五)项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了还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算用人单位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不续签,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 。我们不可能逼着用人单位跟我们签订合同 。但是,要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而你又不想辞职,你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
有些劳动者以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约 , 公司就没有责任,这其实是对劳动法有误解 。如果你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到期了 , 而用人单位不续签,你想续签,你可以要求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经济补偿方案给予不低于n倍的补偿 。打个比方,要是你在单位里工作5年了,每月工资10000,可以要求不低于50000的经济补偿 。有的用人单位不是不懂法,而是喜欢钻劳动法的空子 。要是劳动者自己不懂法,没有主动提起,公司就可以少支付一笔赔偿金 。有的用人单位就想着能少给点就少给点 。作为劳动者还是有必要掌握一些法律知识 , 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切实维护好自己应得的利益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对当月离职的员工没有给缴纳社保 。这些权利劳动者是完全可以争取的 。离职当月,哪怕你当月只工作一周,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你缴纳社保 。要知道社保对打工人来说,是很重要的,要是中途中断了,之后想办理事情就会被限制了 。
另外,未续签书面合同,仍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的 , 原因有很多,比如人事工作疏忽、双方未谈妥等等 。一般1个月内双方都可提出终止合同(各地法规可能有所不同),但超过1个月企业就涉及违法 。你如果想用合同更好维护权益,最好和单位协商尽快签订 。一般如果是疏忽大意会很快解决的 。但是,如果你不想再干了,主要想获得索赔 , 要注意两点 , 一是尽多的收集证据,二是注意时效抓住最好的解决时机 。
总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你如果又想保住工作还想拿到索赔难度比较大,因为双方一旦闹僵走到法律途径回头不大可能!
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
【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赔偿怎么算?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
3、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 。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二、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三、续订劳动合同的程序
续订劳动合同具体程序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3、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 。
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满了,会存在一个续签的问题,劳动合同期满了之后,员工是否续签也会存在一个赔偿问题,单位不续签相应的单位应该给职工进行赔偿,如果职工不续签也会存在一个违约问题 。因此职工在续签问题上一定要提前看好合同,避免自己利益受到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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