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无故开除员工,员工会有补偿,具体要分以下三种情况来看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 , 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 , 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 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 , 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 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法中,老板无故开除员工,员工会有什么补偿吗?】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39-41条法律主观:
1、劳动者在 试用期 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 就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合同期内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2、合同期满 终止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 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法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 赔偿标准 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 用人单位当然解除(一)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 劳动合同终止 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 经劳动 合同当事人 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二 用人单位通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三 用人单位经济裁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第39条,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第40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
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谁承担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由于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双方当事人的不对等性,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确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3、因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4、因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主张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
5、因工伤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
6、因职工死亡,职工家属主张遗属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的 , 由职工家属承担举证责任 。证明其与职工的关系及符合申诉条件 。
7、因追索培训费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
综上所述 , 劳动合同39、40、41条规定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在了解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时候还得结合这36条和38 。基本上从第39条到第41条都是针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作出的限制,比如说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能够保证职工一个星期应该能够休息一日的,真的因为生产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和职工在协商以后才能够延长工作的时间的 。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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