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多久劳动合同最迟多久签

劳动合同入职一个月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的公司做出的选择有所不同 。有的公司一年一签,有的公司一签签十年,不同年限的选择各有利弊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一、劳动合同入职多久签订?
按规定,劳动合同最迟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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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 。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
7、社会保险约定
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 。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
8、不要签空白合同
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
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 。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
由于签署劳动合同之后,才可以使得各方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故而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员,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就需要与对方签署合同,对于不愿意签署合同的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可以签长期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 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