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属于什么之诉

法律分析:1.如果撤销合同是指撤销权的话 , 那么就是形成之诉;2.如果撤销合同不是依撤销权提起,而是依请求权提请撤销的诉,应当是给付之诉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撤销合同属于什么之诉】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 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工程结算协议撤销之诉管辖法院按照规定,符合撤销合同的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 诉讼 ,请求法院对无效的 合同撤销。诉讼撤销流程如下: 1、起诉;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 起诉书 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 答辩状 ,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四条: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
对于工程结算协议撤销之诉 管辖 法院的具体情况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应当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已对工程造价进行了约定,当事人又对工程造价申请鉴定的,不应予以准许 。当事人就工程价款达成协议后又申请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的 , 一般不予准许 。承包人有充分 证据 证明结算协议有重大漏项的,可对有关漏项的造价进行鉴定 。第二,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除非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大幅增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的,根据公平原则对增减部分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和结算标准计算 工程款 ,或者申请对该变更部分工程进行造价鉴定,而不应对整个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