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河东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 ,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ㄒ唬┏乔????诘难?吵 。?运?次廴狙现氐墓婺;?笄菅?吵≡?005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06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ǘ?┙?ㄇ?谘?吵〗ㄉ栉廴疚锎?砩枋?,在2006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ㄈ?┘忧慷越?ㄇ?诩嗫?nbsp;, 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ㄒ唬┏闪⑾匦笄菅?骋滴廴咀酆险?喂ぷ髁斓夹∽?,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ǘ?┳酆险?喂ぷ髁斓夹∽槌稍钡ノ还ぷ髦霸?。1.县农业局:?。?)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ㄒ唬┬??⒍?锥危?005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 , 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 , 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ǘ?┳酆险?谓锥危?005年8月~2006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05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06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 , 并于2006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ㄈ?┘觳檠槭战锥危?006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解读之一:以环境保护制度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发展
中国工程院院士 金鉴明
【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 , 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农村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 对保障消费者“菜篮子”供给、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由于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缺乏必要的引导和规划,更多地是自发地单纯地面向市场需求自由发展 , 导致我国畜禽养殖业布局不合理、种养脱节,部分地区养殖总量超过环境容量,加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普遍配套不到位,大量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得不到有效处理并进入循环利用环节,导致环境污染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表明,畜禽养殖业COD、总氮、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268万吨、106万吨和16万吨,分别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1.9%、21.7%、37.7%,分别占农业源排放量的96%、38%、65% 。近年的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显示,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在全国污染物总排放量中的占比有所上升 。可见,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已不容小觑,攸关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攸关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 。
畜禽养殖业环境问题也已经成为妨碍产业本身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粪便、尸体、废水等废弃物处置不当 , 将恶化生产环境,大量病原体、高浓度恶臭气体、粉尘等,都将严重危害畜禽健康 , 甚至导致疫病,直接威胁生产安全,导致经济损失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颁布之前 , 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上专门的农业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 , 由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以及国家对化肥使用的补贴等政策,导致畜禽粪肥的应用受到限制,也直接导致了大量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资源的浪费,形成污染 。
为此 , 条例以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为指导,引领现代农业、生态农业发展,推动产业发展走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和低碳农业的路子 , 采取全过程管理的思路 , 对产业的布局选址、环评审批、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等前置环节做出了规定,对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利用途径等环节做出了规定 。将从根本上对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以环境保护促进产业优化和升级、促进实现畜禽养殖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