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龙南县到福建省樟州市莆田市有多少公里

驾车路线:全程约514.5公里
起点:龙南县
1.龙南县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东南方向出发,行驶140米,左转进入民主街
2) 沿民主街行驶120米,右后方转弯进入文化街
3) 沿文化街行驶60米,过左侧的祥瑞电器约60米后,左转进入红旗大道
4) 沿红旗大道行驶590米,过红卫桥 , 进入金水大道
5) 沿金水大道行驶3.1公里,直行进入迎宾大道
6) 沿迎宾大道行驶5.2公里,稍向右转进入迎宾大道
7) 沿迎宾大道行驶150米,朝G45/大广高速/赣州/深圳方向,右前方转弯
8) 行驶550米,直行
9) 行驶970米,直行进入大广高速公路
10) 沿大广高速公路行驶14.7公里,朝小江/寻乌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2.沿匝道行驶670米,直行进入寻全高速公路
3.沿寻全高速公路行驶111.4公里,直行进入古武高速公路
4.沿古武高速公路行驶30米,直行进入古武高速公路
5.沿古武高速公路行驶38.8公里,过来福大桥,朝上杭/长汀/龙岩/连城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三坊枢纽
6.沿三坊枢纽行驶380米,过三坊枢纽约530米后,直行进入长深高速公路
7.沿长深高速公路行驶23.3公里,过上杭大桥,朝白砂/古田/龙岩/厦门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上蛟高速公路
8.沿上蛟高速公路行驶36.0公里,过莲塘里大桥,朝古田/龙岩/漳州/厦门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下道湖枢纽
9.沿下道湖枢纽行驶570米 , 过下道湖枢纽约270米后,直行进入厦蓉高速公路
10.沿厦蓉高速公路行驶27.3公里,过考塘大桥,朝莆田/漳平/永定方向,稍向右转进入龙门枢纽
11.沿龙门枢纽行驶1.3公里,过龙门枢纽,右前方转弯进入莆永高速公路
12.沿莆永高速公路行驶148.6公里,朝永春/泉州/莆田/福州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岩峰枢纽
13.沿岩峰枢纽行驶530米,过大龙坑大桥约370米后,直行进入泉南高速公路
14.沿泉南高速公路行驶4.5公里,过柳头大桥,朝东平/莆田/福州/S10方向,稍向右转进入莆永高速公路
15.沿莆永高速公路行驶86.0公里,过山牌中桥,在莆田西/G324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16.沿匝道行驶1.4公里,直行进入荔华东大道
17.莆田市内驾车方案
1) 沿荔华东大道行驶2.6公里,过右侧的莆田万达广场SOHO C座约150米后,左转进入荔城南大道
2) 沿荔城南大道行驶1.5公里,过右侧的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楼约60米后,直行进入荔城中大道
3) 沿荔城中大道行驶2.2公里,左前方转弯
【江西省龙南县到福建省樟州市莆田市有多少公里】
4) 行驶290米,左前方转弯
5) 行驶100米,到达终点
终点:莆田市
材料介绍:
(一)填写江西省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和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
(二)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相片2张 。
(三)提供在居住地居住、就读、就业等半年以上的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在派出所已登记满半年的证明,由派出所查询出具;
2、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公共房屋租赁合同;如申请人在本地实际已居住满半年,可以提供租赁合同及第三方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如本人缴纳水、电、气的单据等);
3、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就读人员,凭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4、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已备案或已缴纳社保)、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如工资银行流水)等 。
(四)住宿证明:亲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单位企业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并提供公司法人或者房东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对在办理居住登记时已提交合法住所证明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3、持有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4、工业园区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企业急需人才并提供认定文件的;
5、县区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企业急需人才并提供认定文件的;
6、个人在当地投资30万元以上的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扩展资料
办理要求: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应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 同时交验本人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房产的,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之一;
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在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的,是指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居住在其他居住处所的,提供实际居住地址证明 。
流动人口在申报居住登记时,居住登记回执在派出所签发 。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窗口受理业务时,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 , 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作人员要登记造册,开始计算办理时限,同时将相关材料传递给社区民警和两实专管员,开展核查工作 。
社区民警和两实专管员入户核实后,应及时在江西省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将相关材料提交所领导审批,审批完毕后相关材料返回居住证受理窗口,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以上工作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
需要分局户政科审批的,群众从派出所领取材料后提交到分局户政科,分局户政科将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压缩为一个工作日  , 即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制证,群众次日即可领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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