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怎样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

在很多人的记忆之中 , 二手房应该是远不如新房的,但是现在时代有了改变,二手房地位是一路飙升,而新房则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其实这也跟很多小的因素有关,最为紧要的也就是价钱,很多人现在购买二手房也正是冲着低廉的价格去的 , 那么问题就来了 , 长春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怎样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
长春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怎样的?
1、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
2、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 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仅有住房的可以免除) 。
3、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
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
各类税费根据不同的情况,缴纳的标准也不一样 。具体情况主要划分为三大类 , 包括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产权满五年与未满五年、首次置业与二次以上(包括二次)置业 。产权满五年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契税的缴纳标准和上述一致 。营业税方面,普通住宅可以免交 , 高档住宅则要按差额缴纳,差额即为本次交易价减去原来购买价的数额 。
根据当前实施的税费征收规定,产权未满五年的房产 , 需缴纳5.6%的营业税,1.5%的个人所得税 , 在此前提下若为普通住宅,且首次置业,那么契税缴交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1%,90至144平方米1.5%,144平方米以上3%;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购房则无论面积大小均为3% 。
【长春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怎样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
上述内容主要所描述的就是小编对于长春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怎样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算的全部介绍,二手房屋在办理交易的时候,其中几个很关键的因素大家都要去注意,因此不仅要关注税费,税费虽说重要,但其中的关键点也只有几个,若是大家有好奇的想法,只需要把几个关键因素都了解清楚就可以 。
更名费收取分为两种,变更产权所有人的收费80元;产权所有人姓名变更了的,享受半价优惠 , 收费40元 。
收费依据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 。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 , 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 , 收取一次登记费 。
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 , 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
2、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三、收费优惠减免 。对下列情形,执行优惠收费标准 。
(一)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登记费,同时不收取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2、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
扩展资料不动产登记收费的实施规定:
四、不动产登记计费单位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坏冒凑詹欢??拿婊?⑻寤?蛘呒劭畹谋壤?杖?。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个登记类型登记的为一件 。
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 , 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 , 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
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 , 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
房屋包括独立成幢、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 。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 , 以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
五、登记费缴纳 。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申请人缴纳 。
按规定需由当事各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一方缴纳;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登记费由登记为抵押权人的一方缴纳;不动产为多个权利人共有(用)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共有(用)人共同缴纳,具体分摊份额由共有(用)人自行协商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因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向购房人提供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不得把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 。
六、做好政策衔接 。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方 , 不动产登记机构按上述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原分部门制定的有关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收费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工本费标准,以及各地制定的其他有关土地、房屋登记资料查询、复制、证明的收费标准一律废止 。
尚未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区,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林权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仍按原有相关规定执行,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即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七、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行为 。除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以及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要求重新测量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有不动产测绘成果资料的 , 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供并收费 。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 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