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模特合同

存在2点漏洞:
1.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有偿个人形象设计费用XXX元 。
我想知道:这个钱用来做什么的?是他们帮你设计造型呢还是什么意思?我没看明白!
(基本上没实力的公司或者说骗子公司都是这样签合约的,骗你几个钱!不相信?你去搜索下“模特骗局”)
2.乙方在有效服务期内未能帮助甲方接到演艺活动,应退还形象设计费,并不包括完税部分 。
哥们 , 你看清楚了!他可没写帮你接多少个活动或者保证你每年可以从活动中获得多少回报!
简单的说,你交了900,他让你拍了一个300的片子,你就得300;至于剩下的600,那就是他的所得了!
【有关模特合同】
哥们,小心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