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的失业保险领取的流程是什么?

【扬州的失业保险领取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领取流程是用人单位办理停保退工手续,本人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提供《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扬州市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个人身份证到失业登记柜台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 。
具体的办理部门为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地点为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4楼服务大厅5号窗口 。同时也可以在网站进行网站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
扩展资料:

一、扬州市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二、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
1、《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扬州市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 。
2、《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卡、身份证以及银行卡 。
三、扬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 , 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
4、失业保险最高不得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 。
江苏政务服务网扬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给付
符合条件即可,不需要证件 。
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可以在本市提出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申请 。
有工作单位的由人力资源人员携带员工档案、退休审批表、社保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去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子江中路746号)大厅审批档案;自由职业者由本人携带社保手册、身份证复印、退休审批表去社保中心直接办理(如果有档案的也需要先去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审批) 。这一步完成后手上会有审批表,留好备用 。大约6月9日之后去指定银行办理退休工资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