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个人借款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您好!个人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话,不能主张利息,但可以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
法律依据:2022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 , 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很多时候,如果我们签订了合同但是对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履行,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承担责任的时候有哪些承担责任的方式?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一、未履行合同如何承担责任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二、未约定付款时间怎么办
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的支付时间 。那么,如何按合同有关条款来确定付款时间呢?一般认为“标的物交付订有期限的,其期限推定其为价金交付的期间 。”因此,如果合同中定有货物交付期限,也可以推定为货款的交付期限 。在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接到货物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根据上述规定,出卖人供货后,如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的履行期,应从买受人收货之日起适用两年诉讼时效 。收货之日,一般以买受方签字接货单为准,或者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为准 。
三、买卖双方同时履行合同怎么办
《合同法》第161条“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实际是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与买受人付款的义务同时履行,此时任何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之前,都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 。但如果出卖人放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行交付标的物时,根据《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之时,即系买受人应当付款的时间,出卖人既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如不支付价款,即构成违约,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价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我们,在为履行合同的时候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以及赔偿损失,所以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可以规定违约责任的,这样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