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国学版:“立言不朽”与“以文报德”( 二 )


自汉代以来,最常见的是民间百姓为贤德之人“立碑颂德”,官员有惠政而吏民撰文立碑以歌颂恩德令其“不朽”。《后汉书·循吏列传》载,童翊,字汉文,“就孝廉,除须昌长。化有异政,吏人生为立碑”。《晋书·傅咸传》载,(傅祗)为荥阳太守,“乃造沈莱堰,至今兖、豫无水患,百姓为立碑颂焉”。《魏书·高允传》:“河内常景追思(高)允,帅郡中故老,为允立祠于野王之南,树碑纪德焉。”《隋书·樊叔略传》载,樊叔略为汴州刺史,“在州数年,甚有声誉。邺都俗薄,号曰难化,朝廷以(樊)叔略所在著称,迁相州刺史,政为当时第一”。“百姓为之语曰:‘智无穷,清乡公。上下正,樊安定。’征拜司农卿,吏人莫不流涕,相与立碑颂其德政。”“立碑颂德”虽有虚夸的成分,但也反映了百姓对惠政的渴望。“立碑颂德”的撰文“立言”,往往是吏民请当代知名文人所为,如《北齐书·袁聿修传》载,袁聿修任信州刺史,“为政清靖,不言而治”,“还京后,州民郑播宗等七百余人请为立碑,敛缣布数百匹,托中书侍郎李德林为文以纪功德”。“纪功德”是当前的事,“立碑”用存令其“不朽”则更为重要。
又有“以文报德”的提出,以撰文“立言”报答他人恩德。《魏书·常景传》载:“初,平齐之后,光禄大夫高聪徙于北京,中书监高允为之娉妻,给其资宅。聪后为允立碑,每云:‘吾以此文报德,足矣。’”司徒崔光云:“高光禄平日每矜其文,自许报(高)允之德。”前述的为亲人立碑,为贤德之人立碑,亦是“以文报德”。
但“以文报德”或走入邪路。《北齐书·魏收传》载,魏收“时为太常少卿,修国史,得阳休之助”,他对休之曰:“无以谢德,当为卿作佳传。”阳休之父阳固魏世为北平太守,以贪虐为中尉李平所弹获罪,而魏收为其作传云:“固为北平,甚有惠政,坐公事免官。”又云:“李平深相敬重。”是不顾事实的虚妄书写。魏收每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认为自己作史书,就可以随己好恶、任意褒贬,妄作书写,他收取乱国之贼尔朱荣之子的贿金,便论尔朱荣云:“若修德义之风”,则如大彭、豕韦、伊尹、霍光,“夫何足数”。清章学诚《文史通义·史德》称:“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魏收心术不正故史德缺失,其“以文报德”是有问题的。故古称“立言”的本义,重在“言立”,“言立”的重要标志就看是否“修辞立其诚”,是否实事求是。
“缀缉遗文”与“立言不朽”
既然是“其身既没,其言尚存”而“不朽”,故“立言”能否保存下来并传播,重要性极大。古时多有保存与编纂家人、父祖“立言”的事例,以求其“不朽”;这也是“以文报德”,以保存与编纂文集报答父祖恩德,以父祖“立言”为其“不朽”。魏明帝在太和四年(230)下诏,将其父魏文帝的《典论》刻碑立于宗庙门外,一方面当然是国家的文化建设大事,但亦有传播父亲的著作以求“不朽”的愿望,而之所以是石刻,即墨子所说“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之义。再看南北朝时的事例。《南齐书·袁彖传》载:“(袁)(见图2)在雍州起事见诛,宋明帝投(见图2)尸江中,不听敛葬。”袁觊之子袁彖“与旧奴一人,微服潜行求尸,四十余日乃得,密瘗石头后岗,身自负土。怀其文集,未尝离身”,他视文集是其父最可宝贵之物,保存其父的文集就是期望其父“立言不朽”。《陈书·陆从典传》载,陆从典最为从父陆瑜所赏爱,“及瑜将终,家中坟籍皆付从典,从典乃集(陆)瑜文为十卷,仍制集序,其文甚工”,陆从典编纂陆瑜文集并作序,就是保存“立言”以为其“不朽”。也有无法保存“立言”的情况,如《北史·卢观传》载,卢观、卢仲宣,“兄弟俱以文章显,论者美之。位太尉属。魏孝庄帝初,遇害河阴。及兄观并无子,文集莫为撰次,罕有存者”。因卢氏兄弟没有儿子,故文集没有撰次,文章散逸,故无“立言”可说。《颜氏家训·文章》载,颜之推之父颜协,“有诗赋铭诔书表启疏二十卷,吾兄弟始在草土,并未得编次,便遭火荡尽,竟不传于世,衔酷茹恨,彻于心髓”,颜之推未能为其父编次文集而“立言不朽”,是他永久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