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思想(9):黄克剑( 五 )


他指出:“夏商之诗、书曰:命者,暴王作之。”(《墨子·非命中》)又说:“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述)。”(《墨子·非命下》)这里所谓“暴王”,指的是桀、纣、幽、厉等“外之驱骋田猎毕弋,内湛于酒乐”、“繁为无用,暴逆百姓”的暴君;所谓的“穷人”,则是指那些“不能善事亲戚君长,甚恶恭俭而好简易,贪饮食而惰从事,衣食之财不足,是以身陷乎饥寒冻馁之忧”的“不肖之民”(同上)。
依墨子之见,定命之“命”所以为“暴王所作”而为“穷人所术(述)”,那是因为“暴王”和“穷人”(“不肖之民”)须得为自己的暴逆、贪惰行为开脱。然而,倘把这样的暴王所作、穷人所述的“命”归诸儒家学说,或以为儒家学说对这种“命”有所默许或有所契合,那在逻辑上固然扞格不通,而在事实上也无从罗举任何例证。
文明发祥的初始,几乎所有人文心灵乍醒的民族都有过或朦胧或清晰的“命运”追问,但对“命运”的猜度或理解,不同的民族——尤其是东西悬隔较远的民族——往往大异其致。前苏格拉底时代的古希腊人,至少在荷马史诗灵感初萌的岁月就已经有了萦回于心灵的“命运”观念。
从荷马的诗到埃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的悲剧,“命运”是隐贯于希腊文学作品的人物情态和叙事情节的一道深不可测的背景,而差不多同时,从泰勒斯到德谟克利特,哲学家们对宇宙“始基”的悬设也几乎无一例外地牵着沉重的“命运”关切。阿拉克西曼德第一个道破了究问“始基”的秘密,他说:“万物由之产生的东西,万物又消灭而复归于它,这是命运规定了的。”(见北京大学哲学系编:《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7页)
此后,赫拉克利特以必然的“逻各斯”更切近地述说了那作为“始基”的“火”带给人类以至宇宙万物的“命运”:“火产生了一切,一切都复归于火。一切都服从命运。”“神就是永恒的流转着的火,命运就是那循着相反的途程创生万物的‘逻各斯’。”(上书,第15、17页)有着强制的必然性的“命运”并没有给人以其作为而趋利避害留出更大的余地,
这可以从希腊悲剧中那些主人公的被注定了的归宿得到一种提示,而后来以其原子偏斜冲决“命运”束缚的原子论哲学家伊壁鸠鲁则这样评说那些以“始基”为辐辏的“自然哲学”:“就是听从那些关于神灵的神话,也比作自然哲学家们所主张的命运的奴隶好得多,因为神话还给我们指出一点希望,可以借崇拜神灵而缓和神灵的震怒,至于命运则对于我们显得是一种不可挽回的必然。”(上书,第369页)在人文意识的等高线上,前孔子时代的中国人也曾有过切己的“命运”眷注,但就主流意识而言,“命运”在古代中国人这里,可以说从未被归结为那种古希腊式的作为“不可挽回的必然”的“逻各斯”。
《周易》——据说《周易》之前尚有类似的“易”书《连山》、《归藏》,只是这已无从稽考——或是中国式的“命运”观念的见证,其中卦爻辞乃至卦画的排列变化都未示予人们一种前定的线型的必然。占卦以询问吉凶休咎,既意味着问卦者对冥冥中某种与人的利害成败相干的神秘力量的置信,也意味着问卦者在一定限度内尚可依据卦中的消息作出相宜的选择。“命”的可能变通和“运”的可能选择使中国古人在其所默认或冥证的“命运”面前有一份相应的主动,这主动使人们在任何遭际中都不至于全然放弃必要的努力。“
《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周易·系辞下》所推度的这份“忧患”当起于对有涉吉凶休咎的“命”的担待,它透露着忧患者对“命”的可能走向的把握和参与的祈想。《周易·乾》“九三”爻辞谓:“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这是对问卦者的某种可能境遇的隐喻,也是对人在“命”之所由上应持态度的指点。可以说,它示予人的是扑朔迷离的“易”道的点睛之笔,而这又正可用来破译中国古代“命”意识的閟机。